
吴宗宪儿子吴睿轩昨开玩笑要炸市府引发轩然大波,今在父亲陪同下开记者会,宣布退出演艺圈。(粘耿豪摄)
2018年08月20日 18:28 中时电子报 吴品瑶
「综艺天王」吴宗宪儿子吴睿轩(鹿希派),昨在私人IG上发限时动态写道:「女友生病要是没好起来,我就做炸弹,炸台北市政府,全民赔罪」,虽事后澄清只是军中同僚间的玩笑话,但仍引发轩然大波,激进言论被指可能触犯《刑法》第151条恐吓公眾罪,昨晚更到了市刑大接受讯问,依法函送士林地检署续办,眼看事态往触法方向发展,然律师林智群有不同的看法,表示「恐吓公眾罪」要成立还缺「一个要件」才能成立,且市府员工的反应结果,也可能为吴睿轩解套。

律师林智群今(8/20)在脸书发文透露,吴宗宪儿子要构成《刑法》恐吓公眾罪,除了要有实际恐吓行为外,还必须要「致生危害于安全」,后者即最高法院27年决议所言之「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之罪,仅以受恶害之通知者心生畏惧而有不安全之感觉为已足,不以发生客观上之危害为要件」。
意思即为不一定要发生客观危害才算,但「至少要听的人感到害怕有不安全的感觉才算」,而这关键在于台北市府员工的反应,林智群律师表示:「如果台北市政府员工听到只是笑笑而已,不是很当真,那没有构成后面那个「致生危害于安全」要件的话,也不见得会成立恐吓公眾罪的」,因此吴睿轩触法与否,其实还有转机。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