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梦到很远很远的以前。
陈信宏抱着吉他坐在门口,太阳刚好透过树荫斜斜地照下来,在他的发顶映出一个光圈。温尚翊躺在他脚边铺着的凉席上,似睡非睡,不知道是在听陈信宏手底下不成调的曲子,还是在听今天格外热闹的蝉鸣。
陈信宏手底下拨弄着,突然抬脚踢了踢温尚翊伸长的腿。【不想写了。】
温尚翊终于舍得睁开眼睛,他花了一秒钟时间确认了陈信宏这句话的真伪性,然后爬起来穿上鞋子。
【那就不写了,出门转转。】
陈信宏似乎对温尚翊这种毫无逻辑的赞同很不满,他把吉他装进包里,但是他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就知道不会从温尚翊嘴里听到一个“不”字。
倒显得他特别会心疼人。
温尚翊从陈信宏手里把吉他拿过来背到肩上,【一会儿想写了会方便点。】温尚翊确实很会心疼陈信宏。
【我想吃雪糕。】
【我也想吃。你去买。】
【凭什么要我去买?】
【拜托可怜一下还在帮你负重的人吧,少爷!】
陈信宏踢踏着拖鞋跑去便利店,翻遍了兜里的零钱,给温尚翊买了一支雪糕。
给自己买了两支。
陈信宏的闲逛毫无目的,温尚翊的散步没有方向。
太阳倒是比这两个人更耐不住性子,早早落山。
【荷花开了耶。】
【荷花都快败了耶,你是有多久没有出过门?!】
【所以说最近玛莎在忙什么?对着你这个毫无浪漫感可言的人我能写出什么鬼东西?】
【不是说他看起来像个公主他就懂浪漫好吗?】
【但是你连公主都不像!】
【……】
温尚翊对陈信宏突如其来的无理取闹习以为常,对方信誓旦旦的样子仿佛昨天说玛莎刻薄起来像个尖嘴巫婆的不是他一样。
温尚翊的沉默让陈信宏觉得自己仿佛刚打赢了一场仗,他嘴里哼着调子,连拖鞋打在地上的声音都像是跳动的节拍。他的刘海被汗水黏在额头上,身上宽大的白色t恤被风吹得扬起衣摆。他穿着大短裤,裤子的口袋被手机和不知道别的什么东西塞得鼓鼓囊囊的。
他走出去了很远,然后终于意识到落在后边的人完全没跟上他的步子。刚刚斗嘴胜利带来的成就感似乎因为拉长的距离大打折扣,他转过身喊温尚翊。
很久很久之后,温尚翊仍然记得他那副样子。
他不是青春的样子,他是温尚翊的青春本身。
带着一身的鲜活与热忱,让他吻下去的时候都能感受到灼热的温度。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伊卡洛斯,他拥抱太阳的翅膀被灼伤,被融化,但是他舍不得放手。他收紧手臂,在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甚至可以将整个太阳拽进海里,他不是个溺水的人,他只是渴望得太多。
夏夜的晚风夹杂着水汽扑在脸上,像极了情人的鼻息。
太长的梦也总会醒来。
只是梦太长了,醒来之后也难辨真假。
陈信宏抱着吉他坐在录音室里,温尚翊坐在旁边的沙发上。空调大马力运行着,倒是有点四季不分的感觉。
【我有点想吃雪糕。】
温尚翊花了一秒钟评定陈信宏对雪糕的渴望程度。然后他叹了口气,从冰箱摸了一支递给陈信宏。【只能吃一根,多了对嗓子不好。】
【知道了,怎么这么**啊跟玛莎一样。】
【恭喜吼,你终于从他是个公主的幻象里走出来了,现实世界欢迎你。】
陈信宏的嘴被雪糕堵住了。
温尚翊被公主本人拿着抱枕追杀出几十米远。
陈信宏翻了个白眼,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这么幼稚,主唱大人真的很无奈。
他在纸上涂涂写写,被全世界误解为忘词狂魔的人表示自己歌词记得很仔细,如果有错别字,那是即兴创作而已。对于一切质疑他脑力的行为坚决抵制。
【赶紧录啦,都不要回家的吼?!】
【来了来了,还不都是你,重录《拥抱》干嘛啦。】
【就是喜欢这首歌不行吗?】
【行行行,你开心就好,爱护团里唯一的单身狗,人人有责。】
今天的公主大人也很和蔼可亲。
哪一个人 爱我
将我的手 紧握
抱紧我 吻我
喔爱~~~ 别走
他曾在一个夏季夜晚的荷花池旁边拥有过短暂的爱恋,持续数个小时,伴随着午夜的钟声响起消失不见。
没有南瓜马车,没有玻璃鞋,那段感情的切实纪念只有夹杂着荷花味道的温热晚风,或许还有一支融化了的雪糕。
那个人是哪个人?
他连该问谁都不知道。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