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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也谈昆山事件背后的看客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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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名词我想和众网友探讨一下,这个词叫做:网络暴力,很多网友遇到网络争议时会说到这个词,特别是当出现一边倒的情况下这个词就更成了高频词汇。仿佛谁收到的支持多谁就成了网络施暴者,谁收到的支持少谁就是网络暴力受害者,我觉得这样的理解不对,并不是谁受到的支持多谁就是网络暴力,谁受到的支持少谁就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这样很不讲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对于事件的过错方理应受到千夫所指,这不是网络暴力,这是善良的人民群众正义感的释放,恰恰是无理还要犟三分的那些人才是网络暴力的制造者。就如同昆山事件中那些打着理智打着维护正义打着反对网络暴力打着维护法律的幌子,他们无视事件的来龙去脉是非曲直,对白衣男子恶意中伤,是对白衣男子的二次伤害,这些人才是真正的网络暴力制造者,才是真正的网络暴徒!!!


IP属地:山东79楼2018-09-01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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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iPhone客户端82楼2018-09-01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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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啊,我一个人只代表我自己,但是你眼瞎么?没见那么多人唾骂么?全国这么多人关注这么多人唾骂,这么多人加起来不够代表人民?你的意思你一个人才能代表人民?但我搞不懂为什么这么多人都骂你,没见什么人支持你呀?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83楼2018-09-01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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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纹身男拿出刀来的那一刻,谁对谁错就应该判定了,有人被砍是一定的,如果不是失手刀掉了被砍的人应该是无辜的白衣男,纹身男的死不是正义的胜利,正当的正义还在被控制之中。社会上根部不应该存在这种欺压弱势、伤害无辜、拿刀砍人的现象,拿刀的人应该被关进牢里。虽然纹身死了可他依旧有罪。现在被控制的人就是普通的你我,失手杀死纹身男的是他自己准备杀别人的刀,你说我们这样的被人肆意凌辱欺压人还手有罪吗?


        IP属地:山西84楼2018-09-0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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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少都会判一点,这样才符合和谐社会的要求。其实有些人害怕老百姓反抗,如果白衣哥跪地任砍,那结果才是有些人愿意看到的,那样直接就可以把肥肠🐍枪毙了。要的就是奴性,顺民。


          来自iPhone客户端85楼2018-09-0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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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看你所谓的民意能不能逼着法律妥协,一切要看调查结果然后分析,我们只是看视频不足以定性,能定罪量刑你也不在这坐着了。。。不要被人煽动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87楼2018-09-01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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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多了国家不考虑这个只考虑法律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88楼2018-09-0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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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二个


                来自iPhone客户端89楼2018-09-0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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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还有一点基本良知和道义的都会站出来支持单车男丁哥!正当防卫,不畏强暴,见义勇为!众多网友集体声援支持单车男丁哥伸张正义,为自已今后走在大路上不再成为下一个被恶人肆意欺凌的人


                  90楼2018-09-01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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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一个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91楼2018-09-01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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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瞎几把说了。法律不体现民意是谁的法,谁的法不都明白么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95楼2018-09-01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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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在看前面的那个老哥表演辩论,个人认为他的初衷还是好的,只是个人的见识短浅造成了他看上去像是在洗地,但他确实也在辩论中多次转移话题,看的我差点笑出声。他挑出几个恶意评论指责其他正常评论的行为确实让吧友(我)不爽。你们所谓的……,你们的……就是,处处充满贵人的气息!
                        他殊不知面对谣言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不信不理”
                        盘点一下那个老哥的逻辑,
                        我看不到=你们造谣
                        你不帮我=你们一起造谣
                        自己无法证明是真的=假的
                        老哥我知道你的下一句话就是“你是造谣的,我不信”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请大家不要当真,看一看笑一笑就够了!


                        IP属地:浙江96楼2018-09-01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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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常见的圣母婊和洗地狗这种打感情牌的之外,还有一个群体,他们自称“法律专家”,将平民大众视作法盲,殊不知网络时代信息时代,就算不是学法律的也不会对法律一无所知啊。但就是这群人呢自诩高高在上的法律专家,对平民大众的看法不屑一顾,张口闭口必言法律,这群人比单纯的煽情更能蒙蔽一些民众更具有危害性。
                          不是谈法律吗?那很好,抛去感情因素咱还就谈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定义昆山事件。

                          首先请教法律专家法律,这个定义没有问题吧?没有问题的话咱们是否可以将正当防卫分成三个部分解读?第一个是正当防卫自不必说,第二个部分是犯罪中止了就属于防卫过当也没问题,但第三个部分是什么?是一种特殊情况下,在一些暴力犯罪时不认定为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可以说是对第二种情况的补充,这个可以这样理解吗?那么昆山事件是否适用第三种情况的无限防卫?如果不能那什么情况下才认定为无限防卫?那些动辄说别人法盲的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吗?专家请来。


                          IP属地:山东97楼2018-09-0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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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都被清除出教课书了,你想干什么?你要干什么?这天都变了,支持故意杀人判决,这样以后上街人人带刀,看谁不爽一刀了帐,共建美好和谐社会


                            IP属地:山西来自手机贴吧98楼2018-09-01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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