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切实组织开展好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实现预期目标,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省厅、市委、市政府及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单县公安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于2月1日召开全县公安扫黑除恶专线斗争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得以摧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打击重点
▲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 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 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 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 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 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 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 八是非法高利放贷、 “套路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 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 十是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得以摧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打击重点
▲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 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 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 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 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 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 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 八是非法高利放贷、 “套路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 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 十是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