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吧 关注:11,033贴子:3,869,929
  • 25回复贴,共1

知青时,我的同乡女友(第十一集)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同乡女知青高岩让我跟继父学接生的技术,以备她不时之需。经她一点,我忽然开窍,想:假如掌握的这个绝活的本事,以后的每个的“她”,遇到类似的问题,就不用我鞍前马后的张罗费事了;她们也会坦然平静,觉得跟我在一起,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倒是个一举两得的好事情。可是,继父对我并不友好,小的时候我将“别墅”念成“别野”,他还幸灾乐祸“哈哈”大笑,何况教我实用的技术?
首先要通过生产大队这一关,我去学习,不能算我旷工,而且要照给公分。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装模作样给大队写了个请求,内容大致是:
咱们这里穷乡僻壤,育龄妇女生产时,要人抬肩扛,走坎坷不平的几十里路,才能到公社卫生院,费时费事费力费钱,劳民伤财;遇有不测或刮风下雨,倘转运不及时,还会给母婴带来生命危险。为了救死扶伤,真诚为贫下中农服务,更好地接受再教育,我愿意自费学习产科医术,只要求给工分即可……
我把这东西递给了大队会计,他看完后,云谲波诡地一笑,道:“所谓大队干部讨论通,其实就是女支书一人说了算,你求她,她能不同意?”我脸一红,不好再说什么。
几天后,果然女支书像嗅到腥味一样,带着一脸的无耻对我说:“这是天大的好事,以后在一起,我就无所顾及;你也就放心用,大胆玩就是了。”他男人死了以后,我以为她早把我抛弃到九霄云外,谁知她还想变本加厉纠缠。
我又不好把不屑全挂在脸上,还是绵里藏针的顶了一句:“你不是要到县里当官,还用得着我吗?”她感觉我小看她,不快道:“你不信吗?看你将来怎样爬在地下求我帮忙!”
大队会计来正式通知我,可以去学习。
下来的一关,就是扳倒继父,剥掉他的人面兽心,狗彘不若的画皮,让他甘心情愿,无怨无悔的教我。我用了个“欲擒故纵”的法子,迫他就范。
那天回去我先到医院找他,见诊室无人,就开门见山道:“我和高岩找你,求给她在体检表上写点能拿到桌面上的好话,你却说:拿体检章的医生不在。我让高岩住在咱家后,就到医院找这个医生,他满口应承,说看在你的分上,这个忙一定要帮的。你还想解释吗?”
他显得有些惊慌,不过到底老奸巨猾些,很快平静了,遮掩道:“我也是后来才知道那几天他在医院。”看着这个无耻之图的耍赖流氓相,我简直挥拳把他打翻在地,冷笑道:“你别忘记,我母亲是在什么情况下跟了你的!常言道:赌生偷,奸生杀。第一个继父因母亲和我亲生父亲苟且,就把生父杀了。母亲才跟了你的。这个我不发表看法。但是,你却连高岩都不放过,看来你学《长恨歌》里的唐明皇,很在行,却考虑不周,只图一时乱伦的快活,没有想到我生父的下场吧!”
这一手还真管用,他似乎有些战战兢兢了,语无伦次地说:“你要怎样?难道想杀我?”我不屑道:“你说呢?”
他皮笑肉不笑地说:“和为贵,仇恨易结不易解,你要我怎样补偿你?”我就直截了当地说:“我要跟学你接生,如果你能毫不保留全不教会我,我还是你的干儿子,否则,你就走着瞧!”(待续2018年9月13日下午)


1楼2018-09-13 14:26回复
    生父死于继父之手?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09-13 18:34
    收起回复
      2025-05-23 03:00:54
      广告
      还没磨叽完?写得生动些才行,过于平淡,未见跌宕起伏。个见。


      3楼2018-09-13 19:00
      收起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09-13 19:28
        收起回复
          一点小建议,是否可以笔锋回转,像高岩,老支书,继父,继母,……这些活生生的人物形象,顺应潮流,与时俱进,崛地而起,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栋梁之秀,为了人民的幸福,废寝忘食,忘我工作,造福人类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8-09-14 10:31
          收起回复
            话说,一次下班途中,坐在同事的科帕奇车里,三言两语间听到这样一件事。 一个情人节的夜晚,一个年轻的流浪汉坐在街角的台阶上打盹儿,街上行人渐渐稀少,店铺依次打烊,但见由远而近走来一位十七八岁,苗条清秀的卖花姑娘。她手里还剩一只玫瑰花没有卖完,眼见卖不出去了,又觉夜深害怕,急欲回家。正踌躇间,忽见路旁的流浪汉,就将这枝剩下的玫瑰花送给了他。流浪汉接过鲜花急忙道谢,同时两眼紧盯俊俏的卖花姑娘。然而,当他看出姑娘眼里的一丝鄙视,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望着姑娘渐渐消失在夜色中的靓丽背影,嘴里轻轻的,且又坚定的说了一句话:我一定让你看得起我,我一定让所有的人都看得起我。随起身回到了自己脏乱不堪,三面透风,四面漏雨的住处。
            流浪汉回到住处,找来一只空矿泉水瓶子,灌上水,把玫瑰花小心的插在瓶子里,恭敬地放在屋子里仅有的一张破桌子上。然后坐下来欣赏。鲜红的玫瑰越看越好看,越看越觉蓬荜生辉,像看三维立体画般奇妙。然而,越看越觉得四周的环境不协调,真的好像一支鲜花插在牛粪上,心里觉得羞愧,这么破烂的环境怎么配得上这么鲜艳名贵的花?于是,流浪汉尽管还不知明天的食物在哪里,竟开始动手收拾屋子。他用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时间,把桌子,凳子,墙壁,窗子,地面都收拾得干干净净,把那只破矿泉水瓶子也刷洗的溜光铮亮。 当曙光透过那仅有一块玻璃的窗子,照进简陋的小屋子时,他发现,玫瑰花上的水珠映着阳光的辉,像金子般发出耀眼的灿。他的眼前渐渐出现幻觉,一座富丽堂皇,金光闪闪的宫殿,由模糊到清晰,赫然呈现,宫殿的石阶上站着一位身着华丽,美若天仙的仙女,手里拿着一枝鲜红的玫瑰,在向自己微笑。流浪汉忘记了自己的肮脏、猥琐,和**的身份,以为自己是个白马王子,竟昂首挺胸,潇洒的向姑娘走去......
            正当好事渐成,美丽的仙女就要揽在自己的怀中,突然,身后传来一阵怒吼,流浪汉未及回头就被来者扑上一顿乱撕,昏倒在血泊中...... 当他渐渐苏醒过来,睁开眼,看见一大汉正用鞋尖轻轻摇晃自己的脑袋,大汉手里还牵着一只凶恶的大狼狗。这狗瞪着狗眼,欲挣脱链子继续扑来。此时他明白过来,昨晚拿着玫瑰花回到住处的时候,忽觉肚子饿,晚上还没弄到吃的,就来到一家饭店后门,后门进去是个小院,他悄悄的溜进去,见四下无人,开始东找西找,见一间冒着香味的屋子门旁的一只塑料盆里有两个雪花白的大馒头,他喜出望外,迅速拿起揣在怀里。回来后狼吞虎咽吃下馒头,撑的歪歪的。
            原来那馒头是给看门狗的晚饭。当时正直饭店后厨的肉香吸引了狗的馋虫,狗吃腻了馒头,就顺着香味溜到后厨想得到点什么,摇头摆尾乞怜了好一阵,竟没得到半点骨头渣,还被厨子一脚踹出来,狗揣着一肚子窝囊气,出来准被面对现实嚼自己的馒头,竟发现馒头不见了!刚才明明还在!这是自己看门护院赖以生存的救命食物!一般怒火直冲狗头,一股怒气涨破狗胆。循着气味寻到了流浪汉这里。撞倒未锁的破门,见流浪汉正撑的闭眼做着美梦,“乖才,竟敢偷吃我的食物”!一个猛扑扑倒流浪汉,尖牙厉爪一顿猛撕。正在后厨收拾的厨子听到狗在别处狂叫,知道出了事,急忙冲出来循着狗叫声来到流浪汉的住处,制止住正在行凶的狼狗,并暗自庆幸,被咬的幸而是个要饭滴。衣兜里掏出两张揉的皱皱巴巴的十元钞票,不情愿的扔在地上,牵着狗走人。狗一边被主人拽着走,一边四处撒尿,划定自己的势力范围。这是狗类明确的,一贯的行为......
            (班门弄斧,纯属虚构)


            7楼2018-09-17 19: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