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大概两年前我叔叔以赠与的名义给了我一笔钱,现在以借款的名义把我告上了法庭。赠与的原因我也讲一下吧,奶奶生前有一套房子,本来是要平分给我爸爸和叔叔的,当时我爸爸没有要,后来我爸爸去世了。大概五年前我叔叔就说要把房子的一半还给我,在两年前卖了房子,把钱款的一半赠与我。房产证是叔叔的名字,奶奶去世前跟我和叔叔说要分一半给我,在奶奶去世之后两个月叔叔就卖了房子分了一半钱款给我。现在不知什么原因,可能是全国不断四处旅游,钱花的差不多了就改口说是借给我的,要我还钱。今天接到法院的电话,说我叔叔已经把我给告了。现在的情况是双方都没有证据,各执一词。当年叔叔多次电话我,说要给我钱,但是我没有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