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山东省人社厅文件要求,2019年菏泽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
2、集中缴费期:2018年9月1日---2019年2月28日;第一阶段补交期:3月1日---6月30日,补缴个人部分;第二阶段补交期:7月1日---12月31日,补缴个人缴费+财政补助部分之和。凡补缴的,自缴费之日起次月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3、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6个月后补办参保缴费手续的,自缴费之日起次月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4、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随时参保缴费、随时享受待遇,需补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只需补缴个人部分,不需要补缴财政补助部分。
2、集中缴费期:2018年9月1日---2019年2月28日;第一阶段补交期:3月1日---6月30日,补缴个人部分;第二阶段补交期:7月1日---12月31日,补缴个人缴费+财政补助部分之和。凡补缴的,自缴费之日起次月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3、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6个月后补办参保缴费手续的,自缴费之日起次月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4、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随时参保缴费、随时享受待遇,需补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只需补缴个人部分,不需要补缴财政补助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