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看了下,无非观点有两种,一种 狗主人活该,一种,不该杀人。要我说,责任在街道办事处,在小区管理者,在公安局,在一切有执法权的所谓的权力部门。我要说的是,如果权力部门能发挥应有的责任,悲剧不会发生!正是现在有利,在不在范围内抢着管,无利,该管都不管,这种权力现状,才是悲剧的根本原因。加入,狗叫影响别人,报警1次,罚500,第二次报警,罚5000,第三次罚50000,以此类推,相信养狗人的邻居不需要用杀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结下,目前社会的很多丑恶现象,背后必然有权力部门的不作为,和稀泥,唯利是图。这才是公众要明白的,而不是一味指责养狗人,职责养狗人的邻居,他们两个都是受害者,就是悲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