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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事调动,于2018年3月底到公司上班,于4月初向部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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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事调动,于2018年3月底到公司上班,于4月初向部门经理申请调整工资,4月10号左右部门经理回复我说跟领导协商同意从5月份在原基础上涨2000元,当时口头承诺,也没让我写涨薪申请单。由于公司一直推迟发放工资,所以9月20日刚发5月份工资,发现并没有涨,然后我找部门经理,他说让我写涨薪申请单他签字,随后找财务(老板娘)签字,老板娘却说节后再调,由于工作原因,直到10月15号才去找老板娘,老板娘却说从9月份开始调整,回来继续找部门经理,他却说他知道了,然后就没有音讯了,请问这个可以劳动仲裁吗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8-10-17 14:5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