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租户,业不由主?我该怎么办!
时间:2018年10月23日13:44
地点:解放大道某门面
事件:新装修的门面被泼红油漆、贴(写)满污蔑房东通知
起因:我方是房东,此房屋在2018年8月30日已正式到期,已提前1年通知租户到期后将收回房屋,请其做好准备,但租户当下情绪就很激动,放下狠话,如若收回,自己将用命堵在屋内。
租户邓某一直以自己与配偶离婚,此房屋使用权为前夫分配给自己的财产为由,拒不退房,并扬言房东只有两条路可选:1、继续原价出租,不得涨价,且允许其转让(转让费用、期限由租户自定);2、谁出15-30万转让费,谁接手此门面,房东也不例外。
自问在租房期间,从未恶意涨过房租,找过麻烦,也从未见过出租房子到了业不由主的地步(对方由威胁无果后改为表述自己可怜,软硬兼施)。对方所指转让费,是其称在租此房屋时交与上一任租户的费用,无收据任何凭证可考证,且房东完全不知情;在租赁合同上,明确注明,在租赁期间,房东同意情况下允许其转让,但对方在房屋即将到期前一月提出转让,且转让时间由她定,请问房东存在的意义何在?合同的法律效力何在?人民的权益如何保障?
警局很多JC都处理过此案件,对此租户行为嗤之以鼻,但一直以对方是无赖为由,表明如果教导不听,其也没办法,只能自行解决。霸房历经半月之久,终在9月17日,租户邓某家人劝说,所属派出所民警施压下,此事和平解决,并由律师出具调解书,一并强调此调解书签订,若任一方违反,已不属于民事纠纷,挑起任何事端方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叮嘱我处,若租户后期再来闹事属于刑事责任,有权利当场抓人!
天真的我们以为此事真的就此解决,对方交房时砸破地砖,破坏房屋也忍气吞声,就当对方出气,事情解决就好,也删除了其霸占房屋期间,对我处短信威胁、撒泼泼水阻止入屋等大量图片及视频。
但在20日收到对方威胁短信及发现对方在门面门口逗留,我处均未理会;23日,我们来到屋前,就出现了大量污蔑通知及泼油漆现象,对方反客为主,自称为被害人,看着精心装修的房屋被毁,心里不知是何滋味,该怪当年没有擦亮眼睛看清租户还是就该学习铺面行规房东收取转让费?问题是,我们一分钱没收,也未昧着良心在租赁期间强收房屋,每一步都是按照合同法律进行,于情于理我们都问心无愧!
据与周边居民了解,其实此租户每天都在暗中观察,找准时机破坏,拒不让我处正常经营,现已报警,警方通知对方也不露面,仍纠结于已经结束的租赁关系,声称离开此房屋想死的心都有,将所有生活的不幸归于我处收回房屋。对于此情况,警方称未造成相关影响,未达到所谓的“度”,不予以解决!已通过相关部门不停往上反馈,但均称会记录后回复,互相推诿,对于大家来说,可能觉得是小事,但对于我们来说,直接的财产损失、自身安全和正常生活均受到了影响!
一直天真以为警方都出了书面调解书,对方也是年过半百的成年人,还会出尔反尔不成,所以期间威胁短信和视频均已删除,看来事实证明,我们还太年轻!对方真的就是继续耍无赖,无视法纪,相关部门处事方法也与当时签订调解书所述完全不符,此事就此被搁浅,如果说法律只能约束守法的人,那此类不遵守法纪的无赖之人,谁来约束?我们要被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才能解决?
我们不要沉默,也不愿背这个不实之“锅”,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相关部门的关注!!!
ps:以上所述,均属实,如若不符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时间:2018年10月23日13:44
地点:解放大道某门面
事件:新装修的门面被泼红油漆、贴(写)满污蔑房东通知
起因:我方是房东,此房屋在2018年8月30日已正式到期,已提前1年通知租户到期后将收回房屋,请其做好准备,但租户当下情绪就很激动,放下狠话,如若收回,自己将用命堵在屋内。
租户邓某一直以自己与配偶离婚,此房屋使用权为前夫分配给自己的财产为由,拒不退房,并扬言房东只有两条路可选:1、继续原价出租,不得涨价,且允许其转让(转让费用、期限由租户自定);2、谁出15-30万转让费,谁接手此门面,房东也不例外。
自问在租房期间,从未恶意涨过房租,找过麻烦,也从未见过出租房子到了业不由主的地步(对方由威胁无果后改为表述自己可怜,软硬兼施)。对方所指转让费,是其称在租此房屋时交与上一任租户的费用,无收据任何凭证可考证,且房东完全不知情;在租赁合同上,明确注明,在租赁期间,房东同意情况下允许其转让,但对方在房屋即将到期前一月提出转让,且转让时间由她定,请问房东存在的意义何在?合同的法律效力何在?人民的权益如何保障?
警局很多JC都处理过此案件,对此租户行为嗤之以鼻,但一直以对方是无赖为由,表明如果教导不听,其也没办法,只能自行解决。霸房历经半月之久,终在9月17日,租户邓某家人劝说,所属派出所民警施压下,此事和平解决,并由律师出具调解书,一并强调此调解书签订,若任一方违反,已不属于民事纠纷,挑起任何事端方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叮嘱我处,若租户后期再来闹事属于刑事责任,有权利当场抓人!
天真的我们以为此事真的就此解决,对方交房时砸破地砖,破坏房屋也忍气吞声,就当对方出气,事情解决就好,也删除了其霸占房屋期间,对我处短信威胁、撒泼泼水阻止入屋等大量图片及视频。
但在20日收到对方威胁短信及发现对方在门面门口逗留,我处均未理会;23日,我们来到屋前,就出现了大量污蔑通知及泼油漆现象,对方反客为主,自称为被害人,看着精心装修的房屋被毁,心里不知是何滋味,该怪当年没有擦亮眼睛看清租户还是就该学习铺面行规房东收取转让费?问题是,我们一分钱没收,也未昧着良心在租赁期间强收房屋,每一步都是按照合同法律进行,于情于理我们都问心无愧!
据与周边居民了解,其实此租户每天都在暗中观察,找准时机破坏,拒不让我处正常经营,现已报警,警方通知对方也不露面,仍纠结于已经结束的租赁关系,声称离开此房屋想死的心都有,将所有生活的不幸归于我处收回房屋。对于此情况,警方称未造成相关影响,未达到所谓的“度”,不予以解决!已通过相关部门不停往上反馈,但均称会记录后回复,互相推诿,对于大家来说,可能觉得是小事,但对于我们来说,直接的财产损失、自身安全和正常生活均受到了影响!
一直天真以为警方都出了书面调解书,对方也是年过半百的成年人,还会出尔反尔不成,所以期间威胁短信和视频均已删除,看来事实证明,我们还太年轻!对方真的就是继续耍无赖,无视法纪,相关部门处事方法也与当时签订调解书所述完全不符,此事就此被搁浅,如果说法律只能约束守法的人,那此类不遵守法纪的无赖之人,谁来约束?我们要被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才能解决?
我们不要沉默,也不愿背这个不实之“锅”,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相关部门的关注!!!
ps:以上所述,均属实,如若不符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