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吧 关注:419,101贴子:7,447,747

难道这是自杀?有人发过没?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视频来自:百度贴吧


1楼2018-10-29 20:33回复
    谁来解释一下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10-29 20:37
    收起回复
      谁开的车??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8-10-29 20:43
      收起回复
        而且据说司机还不是孩子的亲人


        4楼2018-10-29 20:43
        回复
          死了。看新闻了。


          IP属地:山西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8-10-29 21:26
          收起回复
            羊城晚报:【血的教训!男孩将身体伸出天窗,撞限高栏不幸身亡[伤心]】10月28日,江西新余,有网友爆料称,新余至良山方向的经开大道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交通事故,一小车打开天窗后,13岁男孩大半个身体伸出车外,直接与路上的限高杆发生碰撞身亡。民警表示孩子监护人在后面的车上,事发车驾驶员和小孩无亲戚关系,现事故正在调查。


            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8-10-29 21:49
            回复
              没有天窗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8-10-29 21:52
              回复
                吊吊吊,吊吊吊吊吊吊。
                看他怎么死,我看他怎么死。
                这哥们干嘛要这样啊?
                装比了。
                装比啊。
                吊吊吊吊吊。
                好马上到限高栏了。
                这撞到了必死无疑。
                呵呵呵呵。
                马上到限高栏了。
                你看看七八十码数。
                这个事情违规吗?
                肯定违规啊。如果我发到网上他就要扣分的。
                拍下来,给我发抖音。
                不是拍啦,我在拍。
                你看限高栏看到吗!限高栏!
                啊~哎哟!卧靠血腥的一幕!啊!真的撞到了!
                哇槽真的撞到啦!
                拍了没?
                拍到了拍到了。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8-10-29 22:03
                收起回复
                  服了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8-10-29 22:08
                  回复
                    13岁的身体确实可以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8-10-29 22:26
                    收起回复
                      100万到手了!


                      IP属地:中国香港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8-10-29 23:24
                      回复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8-10-29 23:25
                        收起回复
                          肯定自杀带碰瓷


                          IP属地:河南16楼2018-10-29 23:40
                          回复
                            13岁的熊孩子


                            来自手机贴吧17楼2018-10-29 23:51
                            回复
                              为什么呢这是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8-10-29 23: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