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
是行政类事业单位的一种,结合行政执法综合改革,重点在县区成立综合执法中心,或者成立农业、市场、文化、环保、资源等行业的综合执法局,依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根据辽宁省的试点改革,行政执法中心单位并不参公,已经取得参公身份的人员暂时保留。今后能否继续参公,前景并不乐观。
是行政类事业单位的一种,结合行政执法综合改革,重点在县区成立综合执法中心,或者成立农业、市场、文化、环保、资源等行业的综合执法局,依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根据辽宁省的试点改革,行政执法中心单位并不参公,已经取得参公身份的人员暂时保留。今后能否继续参公,前景并不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