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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启动自律检查:未提交自查报告平台不纳入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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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天眼讯 11月22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开展深圳市P2P网络借贷机构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启动对深圳市P2P网贷贷机构开展自律检查工作,检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于2018年12月20日结束。
此外,本次自律检查工作的检查范围为根据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已经提交自查报告,并向协会提出自律检查申请的P2P网贷机构。未提交自律检查申请、或经核实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P2P机构不纳入自律检查范围。
据了解,本次自律检查工作需相关平台提交申请资料,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18:00时。申请材料包括:自律检查申请书、自查报告(不舍附件及佐证材料),存管银行通过测评的证明、全部业务上线银行存管的证明、近两年纳税证明和员工社保材料,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将根据平台提交的申请资料,按照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暫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等文件相关要求对平台进行检查,重点关注:
1.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有无从事信用中介业务;
2.是否有资金池,有无为客户垫付资金;
3.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4.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
5. 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
6. 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
7.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
8.是否堅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
9.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到关联机构发售理财产品);
10. 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
此外,深圳协会特别强调,自律检查期间杜绝一切形式借用自律检查名义,擅自进行不实宣传或变相推广的行为。
附原文通告及附件模板





1楼2018-11-23 17:3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