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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企业地址托管续签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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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前海住所托管业务,不断优化完善企业住所托管服务,同时便于相关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我司将于2018年8月10日起,实施住所托管新规范,并开展托管企业联系信息全面筛查清理等工作

一、启用住所托管新系统
1、从2018年8月10日起,停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网上办事大厅的住所托管办理系统。
2、从2018年8月10日起,启用新住所托管业务系统,系统登录入口为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qianhaibs.com。新系统启用后,原住所托管系统账号无法直接在新系统使用。已托管企业需注册新账号后对已托管企业进行认领。
3、从2018年8月10日起,启用新版本《前海住所托管服务协议书》。新协议由新住所托管系统自动生成,请企业办事人员在新住所托管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旧协议在协议期内仍然有效,协议到期前30天内,须在新住所托管系统中办理续约。

二、住址托管业务新合作条件
1.首次办理住所托管:从2018年8月10日起,场地证明不再作为首次办理住所托管的地址证明材料。首次办理住所托管仅接受深圳市内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红本”)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以下简称“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温馨提示:首次办理住所托管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
2.办理住所托管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有关经济类犯罪等不良记录。
3.同一自然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住所托管企业不能超过10家。
4.住所托管业务网上资料核实办理承诺时限为3-5个工作日。
5、前海住所托管企业每季度须登陆住所托管业务系统确认或更新信息,请按时登录操作,连续两个季度未登录或更新信息的,将视为企业失联,移交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处理。


1楼2018-11-30 16:21回复


    2楼2018-11-30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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