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总结:某计时器恶意抄袭DCTimer做实,其行为确认违反开源协议,建议停止侵权行为
前几天有人发布了一款名为MFTimer的计时器,其实质上就是在DCTimer某个版本上的二次开发。但它在发布的时候删去了原作者的各种信息,美其名曰“不想打扰原作”。相比于传统的DCTimer,除了增加了一些功能外还添加了商业广告,从而影响了用户体验。
合理的二次开发一个开源软件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也有助于软件的质量提升。然而某人似乎以为开源就意味着有权利随意对软件进行修改和再发布,这里我来指出一些误解。
某人在另一个帖子里提到“所以,GPL不表示免费,也不表示不能删除作者信息,只要一直将GPL传播下去就可以”。然而,根据GPL协议,某人对GPL协议的理解似乎还有一些偏差。根据协议要求,作者署名信息是不能随意删除的,只能根据你对软件的贡献适当修改。
例如,在最初的DCTimer项目中,版权署名信息如下:
Copyright (C) 2015 Meigen Chou
如果你对其进行了二次开发、修改,不能简单的将作者修改成你自己,而需要修改成如下形式。
Copyright (C) 2015 Meigen Chou
Modifications Copyright (C) 2018 某某某
2018-XX-XX: 更新了哪些
另外,修改软件名称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但也是很不妥的行为,除了恶意和商业利益,我想不出为什么必须换个名字重新发布。请记住,无论DCTimer用了何种开源协议,你始终都没有DCTimer任何一行代码的版权,你只有GPL协议授予你的在一堆约束下的修改、发布权。
最后,感谢你对DCTimer新增加的功能的贡献。然而发布一款新的计时器并不是一件合适的事情。何况DCTimer的作者明明还活跃,并没有如你所述根本找不到对吧。
利益相关:反正我也是被抄习惯了。
前几天有人发布了一款名为MFTimer的计时器,其实质上就是在DCTimer某个版本上的二次开发。但它在发布的时候删去了原作者的各种信息,美其名曰“不想打扰原作”。相比于传统的DCTimer,除了增加了一些功能外还添加了商业广告,从而影响了用户体验。
合理的二次开发一个开源软件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也有助于软件的质量提升。然而某人似乎以为开源就意味着有权利随意对软件进行修改和再发布,这里我来指出一些误解。
某人在另一个帖子里提到“所以,GPL不表示免费,也不表示不能删除作者信息,只要一直将GPL传播下去就可以”。然而,根据GPL协议,某人对GPL协议的理解似乎还有一些偏差。根据协议要求,作者署名信息是不能随意删除的,只能根据你对软件的贡献适当修改。
例如,在最初的DCTimer项目中,版权署名信息如下:
Copyright (C) 2015 Meigen Chou
如果你对其进行了二次开发、修改,不能简单的将作者修改成你自己,而需要修改成如下形式。
Copyright (C) 2015 Meigen Chou
Modifications Copyright (C) 2018 某某某
2018-XX-XX: 更新了哪些
另外,修改软件名称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但也是很不妥的行为,除了恶意和商业利益,我想不出为什么必须换个名字重新发布。请记住,无论DCTimer用了何种开源协议,你始终都没有DCTimer任何一行代码的版权,你只有GPL协议授予你的在一堆约束下的修改、发布权。
最后,感谢你对DCTimer新增加的功能的贡献。然而发布一款新的计时器并不是一件合适的事情。何况DCTimer的作者明明还活跃,并没有如你所述根本找不到对吧。
利益相关:反正我也是被抄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