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青红帮的经济来源
"天下清帮是一家",根据辈份高低,一师皆师,一徒皆徒,要维持帮众的交谊和打通各处关节,"手面"是非常之大的。要玩"老头子"角色,更是需要让弟子有比较稳固的饭碗,并且自己也得有可观的资财。但观青红帮一干"闻人",无不腰缠万贯、生活奢靡。杜月笙更以"及时雨"宋江自比,时刻准备着大量现金"仗义疏财",每天在他家楼下等候"借急"的不下两百人。要维持如此庞大的开支,依靠传统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显然是行不通的,必需一些新的生财之道。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三点。
(一)"保护"和"代理"收入的增加
收"保护费"是一般流氓团伙的惯差,但其对象也往往只是小店小号,大一些的字号往往有自己的一套保护措施,所以这样的收入对于"大亨"们的开支来说可谓杯水车薪不值一提。他们所得的,是变相的"保护"和"代理"。一方面,上海的工商金融业相当发达,大的字号也尤其多;另一方面,近代上海鱼龙混杂的社会状况又让人很不安。于是,一些字号的老板把帮会头子抬出来当"董事"、"股东",倚仗帮会势力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并定期给帮会头子一定的"孝敬"和"分红"。这样的"兼职"稍多,就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以杜月笙为例,及至1937年抗战前,他已当上了70多家现代工商金融企业的董事长、理事长,身兼200多个董事、理事与股东头衔,仅这些头衔的收入每月即达一、二十万元。(江绍贞:《杜月笙》,载《民国人物传》第一卷,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320页。)
(二)近代化过程中对烟赌娼的治理导致青红帮对这方面收益的垄断
这一点看似难以理解,既然是治理,当然是要消除了,为何又会被帮会所垄断?
说到底,这还是归结于中国近代化的特殊性。烟赌娼作为社会公害,必然会在近代化过程中遭到禁绝。但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悠久的封建传统的国度来说,近代化运动必然会遭遇到来自传统的巨大阻力,即使在上海这样一个新兴工商城市中,社会成员的价值观、生活方式与行为取向中的传统因素仍然是较为明显的。"在利益重新分配的新格局中,那些被排斥在外的个人、群体面对原有利益的丧失而在现存社会中难以立足的现状,愤怒与无奈的心理往往转变为社会抗拒行为。"(忻平:《从上海发现历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600页。)所以,任何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都会人为地大打折扣。
我们可以在中国禁烟的具体进程中,清晰地看到这种轨迹。上海开埠后,英、美、法租界相继在上海建立,外商纷纷涌入上海,争相开设洋行,贩运鸦丨片。因贩运鸦丨片利厚财多,各租界都要把这一宗买卖当作自己的主要经济来源。起初,在上海公共租界及法租界公开贩卖鸦丨片,均由租界当局征收各种名目的捐税,并发给牌照,不问中外商人,都可以公开营业。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变法后,国际上召开海牙万国禁烟大会,英政丨府受舆论指责,表面上与清政丨府订立禁烟协约,约定十年禁绝,暗中却又支持洋商走私,甚至武装保护,输入中国的鸦丨片有增无减。庚子变起,条约成为具文。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清政丨府又与英国续缔新约,仍说十年禁绝,同时在国内也宣布所谓禁烟政策。但由于租界包庇,官吏贪污,上海的中外烟贩,根本不把禁烟条约和禁烟法令放在眼中,反而变本加厉,日益猖獗。1909年(宣统元年)万国禁烟会在上海召开,英国因受舆论压力,对于禁烟法令不得不表示协助清政丨府逐步推行,决定分批禁闭租界上的烟馆。此后又经过历次"禁烟",公共租界的"土行"和"挑膏店"都搬到了法租界,使法租界成为贩毒、运毒、卖毒和吸毒的集中地。192丨0年,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合伙开设"三鑫公司",搞鸦丨片联运,独占了法租界的鸦丨片市场。根据上海一家杂志提供的资料,当时这家官商合营的公司,依靠驻军的保驾、巡捕的保护和各路流氓"抬举",每年盈利高达5600万元之巨。(杨尧深,《老话上海法租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4页。)丰厚的油水不仅喂饱了法租界当局和上海滩军政首脑,也极大地充实了青红帮的腰包。
1923年,为了操纵法租界内的烟土买卖,肃清抢土风气,使帮众获得稳定生活来源,青红帮促成法租界当局准予烟土公卖。经法领事同意后,黄金荣、张啸林、杜月笙联络土行头子,议定条款,实行公卖。本着"烟土集中,化私为公,统购统销,盈余公摊" 的原则,青红帮与各帮头子达成协议,烟土利润按月分摊,不得再行抢夺,各帮皆大欢喜。此后,黄金荣负责与法巡捕房打交道,张啸林负责联系江浙军阀,杜月笙主持枪捐公司,而且凡是上海经销的烟土,均由他支配。由是,青红帮可谓财源滚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