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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这里面的同住人就是共同申请人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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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5年内购买其他住房后原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回购)
  取得共有产权保障房房地产权证不满5年,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向原批准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以下简称原住房保障机构)书面申报。
情况是这样的,我是申请人代表,我老婆和母亲是共同申请人,现在我来贷款这套经适房,产证只写我母亲一个人,我和我老婆算同住人吗?如果不算的话,是不是我就能把老房子卖了,由我老婆贷款再换一套大的房子,可以这样操作吗?


IP属地:上海1楼2018-12-06 13:28回复
    算同住人,限购。置换,正规解释,你家3人户口应该不能超过60平方。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12-06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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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贷款,必须出现在权利人。不可以是同住人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8-12-06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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