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上面大佬已经回答得很好了…不过我还是想补充一下的看法
首先打劫匪属于正当防卫,但是损坏财物属于紧急避险,因为这是正对正的关系
如果是对生命健康产生威胁的暴力犯罪,那么因正当防卫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应该由劫匪负责…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是,比如说在博物馆,自己身边明明有一个消防瓶,却非得跑几十步去拿一个瓷器防卫,我觉得这就很难说得过去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还是要考量一下是否有故意毁坏财物的嫌疑
紧急避险所损失的利益必须大于被保护的利益,所以如果你很明确对方只是为了抢100块钱,你还要拿瓷器去砸他,我就觉得这属于避险过当,应该要受害人承担经济损失;但是在实际中,受害人很难判断他是不是只为了抢100块钱,还是说抢完之后还要给你一刀,所以这种情况要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说劫匪态度很平和只是握着刀逼你交钱,那我觉得这可以认为没有进一步侵害生命健康的意图;如果刀架在你脖子上,随时可能一刀,那么这时候我觉得他是有进一步侵犯意图,或者说进一步侵犯的可能性很大。
以上——来自经济学学生的弱弱的分析
请大佬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