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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鉴定说双手缺失或者丧失功能百分之五 按手指比例 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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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鉴定说双手缺失或者丧失功能百分之五 按手指比例 小手指近节骨骨折 占百分之二 是不是就代表丧失功能百分之二 评不上伤残等级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8-12-22 18:23回复
    保佑你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8-12-26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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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2018-12-2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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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百分比确实有点困难


        5楼2018-12-2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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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够伤残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9-01-06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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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7.3节有如下条文: ‘手缺失和丧失功能的计算:一手拇指占一手功能的36%,其中末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食指、中指各占一手功能的18%,其中末节指节占8%,中节指节占7%,近节指节占3%;无名指和小指各占一手功能的9%,其中末节指节占4%,中节指节占3%,近节指节占2%。一手掌占一手功能的10%,其中第一掌骨占4%,第二、第三掌骨各占2%,第四、第五掌骨各占1%。本标准中,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的程度是按前面方式累加计算的结果。’
            该标准的解释如下:
            这里面所有计算方法都是对应单手而言的,而评定标准中的伤残等级都是对应双手缺失的程度,也即是按单手缺失的程度累加后折算到对应档位的双手而言的。 所以应特别注意,如果仅是单手伤残,使用时一定要注意50%后才是占双手的比例,也即是要除以2。
            一般来说主要有几个档位需要大家注意:1)起点档: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10%,即相当于与单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20% 。 2)中间档: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50%,即相当于单手完全100%丧失功能。 3)最大档: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即相当于单手缺失(或丧失功能)200% (也即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每一档之间差别为(除最后一档):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的20%,即单手缺失(或丧失功能)40%为一跳档。使用中注意切不可误将标准中的‘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误解为单手损伤比例, 否则单手全失以上的伤残在评定标准中就相当于没有对应级别了。
            另外上述只是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划分情况,如果是工伤评定标准或其它标准的档位划分可能是有所不同的,但是对于双手缺失比例概念的理解都是跟上面讲的一致。


            8楼2020-07-1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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