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猾,会逃避,会躲藏的动物是狐狸。精明,受过严格训练的猎犬,也未必能追得着狐狸。但阿飞十一岁时就曾经赤手空拳捉住了一条老狐狸。何况李寻欢并未特意隐瞒自己的行踪,阿飞不过几日就追踪到了他。
巷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粝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是个残废的侏儒。他虽然明知道这巷堂里绝不会有什么高贵的主顾,但却宁愿在这里等着些卑贱的过客,进来以低微的代价换取食宿。他宁愿在这里过他清苦卑贱的生活,也不愿走出去听人们的嘲笑,因为他已懂得无论多少财富,都无法换来心头的平静。
月余前黄昏的时候,这小店里来了位与众不同的客人,其实他穿的也并不是什么很华贵的衣服,长得也并不特别 他身材虽很高,面目虽也还算得英俊,但看来却很憔翠,终年都带着病容,而且还不时弯下腰咳嗽。 他实在是个很平凡的人。 但孙驼一眼看到他时,就觉得他有许多与众不同之处。他对孙驼的残废并没有嘲笑,也没有注意,没有装出特别怜悯的同情神色。他对于酒既不挑剔,也不赞美。他根本就很少说话。奇怪的是,自从他第一次走进这小店,就没有走出去过。 第一次来的时候,他选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坐下,要一碟豆干、一碟牛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七壶酒喝完了,他就叫孙驼再加酒,然后就到后面的一间屋里坐下,直到第二天黄昏走出来。 等他出来时,这七壶酒也已喝光了。
现在,已过了一月有余,每天晚上他都是坐在角落里那桌上,还是要一碟豆干、一碟牛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他一面咳嗽,一面喝酒,等七壶酒喝完,他就带着另七壶酒回到后面那间屋里,一直到第二天黄昏露面。
只是这一日来了一个更奇怪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