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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5 公司法你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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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乐智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问:“公司法你了解多少?”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8-12-29 17:02回复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指的是对公司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公司生产经营的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它由公司的会计报表(或会计表册)构成。所谓会计报表,是以货币形式综合反映公司在一定时期内(即会计期间)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书面报告文件。它根据公司会计账簿的记录,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方法编制而成,是会计信息的载体,是会计信息系统向外界输出财务信息的主要形式。其目的在于系统地、有重点地、简明扼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公司经营者、股东、债权人、潜在投资者、潜在交易方和政府有关部门等会计报表使用人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和会计信息。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财务会计报表以及财务会计报表附属明细表、财务会计报表附注等内容。
    我国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制作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由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公司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财务报表,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前后各期信息应具有可比性,并应及时编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还应当将其财务会计报告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第三方,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IP属地:四川2楼2018-12-31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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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那为什么需要独立董事呢?
      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的内部制约机制。引进独立董事制度在建立其有效的董事会制约机制,保护外部投资者利益不受公司内部人员侵害等方面,显示了很好的作用。从历史上看,独立董事的设立就是为了制衡公司经理权对股东利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在股权过于分散或过于集中时更容易发生。形成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重要地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制约作用。
      独立董事的制衡作用是由其独立性和行权能力所决定的。由于独立董事独立于任何一股东、不在公司内部任职、与公司或公司人员没有经济的或家庭的密切关系等原因,独立董事可以不受利益的局限而公平地对待全体股东、董事和经理人员,维护全体股东和整个社会的权益。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上市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一些特别职权,包括有权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如需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独立财务顾问由独立董事聘请;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独立董事还可以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和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等独立意见。这些规定均强化了上市董事会的制约机制,能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3楼2019-01-01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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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七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9-01-01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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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9-01-01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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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职权包括: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职权: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9-01-01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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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向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投资人的非法人企业投资,并以该投资额为限对所投资的公司或者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即公司可以成为有限责任人,不能成为无限责任人。如果公司成为无限责任人,那就意味着公司要以全部的资产用来清偿它所投资的公司债务,这不仅加重了公司的的责任限度,而且也影响了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这个“法律另有规定”指的是《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成为普通合伙人的公司,就需要承担所投资公司的连带责任。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9-01-01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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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9-01-0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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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1,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资格,它可以有自己的名称,如办事处、分行、分公司等,但其名称应反映其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分公司也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作为本公司的财产而计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之中,同时本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分公司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2、分公司的设立也无须经过一般公司设立的许多法律程序,而只是在当地履行简单的登记和管理手续即可,也即是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9-04-2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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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从地域范围来讲 在中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传统规则下,保障社会经济的发展,指定了公司法。而受公司法管控地域范围是指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当然,不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不受公司法的管控范围内。没有在中国境内成立而在中国经营的外国公司也不在公司法的范围内。有其他的法律进行约束。
                    二:公司和其他企业最大的区别是,公司是法人而其他企业是非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公司的投资者都是股东,即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其他按不同的企业法而设立的各类经济组织都不属于公司的范畴,比如我们常说的企业,如国营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


                    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9-04-21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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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解读:
                      这一条是关于股东查阅、复制权的描述。
                      首先股东是公司财产的所有者,所以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管理状况。但是作为管理层,股东很难做到事事参与,而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就可以帮助股东更好的了解公司状况,同时针对当下公司的业务进展和出现的问题做出正确的决策,所以股东有权对这些资料进行查阅和复制。
                      其次,公司的生产经营处于社会大环境之下,股东在享有自己的合法权利的同时也不能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利,这些资料大都包含有公司的商业机密,故股东要求查阅相关资料时须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而公司接受申请后,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该资料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利的,也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最后,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股东会会议记录包括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作出决策,所以该记录可以为公司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提供有效途径;董事会会议决议是董事会就公司有关问题进行表决而形成并代表董事会意见的文件;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财务会计报表是对日常核算的资料按一定的表格形式进行汇总反映和综合反映的报告文件,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等,可以帮助股东了解公司财务情况。


                      IP属地:四川11楼2019-04-2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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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党组织的分类?
                        在企业等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要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2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2.怎样成立党组织?
                        首先,有设定的条件:公司党员数超过三人以上方可成立党组织;人数达到三人后需要公司向上级党组织提交成立党支部的书面请示和相关资料;将公司内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党支部,上级党组织了解企业和党员情况和相关资料后批复申请组织的该企业的申请内容;接着还要完成对在公司设立的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和委员候选人的选择和书面报告;并且在上级党组织审查企业党支部委员的候选人资格后对企业党支部的请示内容进行批复;做支部选举的准备工作,如制定选举办法、印刷选票等;准备工作完成后进行不记名制投票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支部书记并公开结果并书面上报给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书面批复后刻印党支部印章。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
                        3.为什么要在企业内部成立党组织?
                        不同于国企、政府和事业单位中的党组织实行的职能,民企中的党组织并不直接决策,更多是沟通和协调。当下的民企党组织多发挥的是文化引领作用,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更多是对决策提供帮助和支持,把基层的情况反映给管理层,是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而成立的。
                        十九大以来宣扬企业家精神,内容是“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需要在企业内部成立党组织。
                        成立企业党组织能够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党委“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政治核心作用要;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作用,做好党员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职工思想的复杂性和多变性,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建工作成为企业价值链上的重要环节,成为企业发展的内在推动力量。
                        让企业的党组织全面履行组织群众、 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使命,带动建强“堡垒型+服务型”基层党组织。


                        IP属地:四川12楼2019-04-2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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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解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把钱投入到公司之后,其投资的资金就归属公司所有,与其个人财产完全独立,就算后面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不需要额外拿出钱来偿还公司债务,其责任是有限的。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也是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度对外承担责任,当公司发生资不抵债时,其用完公司全部财产,甚至已经破产清算之后仍然不能偿还所有债务,那么,对于剩下的部分债务不承担无限责任。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9-04-21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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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也没有其他任何限制。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比较重视股东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为尽量维护公司股东的稳定,保证公司经营的延续性,所以对于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在保证股权自由转让的基础上,予以了一定的限制即“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我认为,此处“其他股东过半数”应是指股东人数超过一半,即实行的是一人一票的人数决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9-04-2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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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第四条解读:
                              内容:
                              第四条,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广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解读:
                              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股东将其财产投入到公司后,即以对公司的投资享有对公司的股权。股东享有股权,主要体现为资产收益权及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先说资产收益权,根据搜索得出,股东作为出资人,享有公司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益,根据情况分配股利,因为它是投资人,理应按照持股比率享有盈利后的利得。第二点,假设公司破产,投资者也应在公司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偿掉债务后,获得剩余资产。没有投资者就没有公司的起步和前期运营,即使破产后,债务还清,剩余钱也归投资者是合理的。
                              重大决策权,股东的权力是通过股东大会形势表决权体现的。股东嘛,有大股东也有普通股东,股东作为公司运营的出资人,行使相应决策权很正常,但不可能会单独行使,在股东大会中任命表决是基本形式。公司的投资活动,对外对内,融资活动,发行债券,主营业务变动等重大决策,股东都应该参与。
                              选择管理者,股东也有权力任命企业主要管理者。股东的权力受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我对公司法第四条的解读。
                              2019.4.21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9-04-21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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