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看客,我不知电话对话的内容,不知谁的语气或用词先不合适,不便作评论。
却不同意个别评论的意见:每个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法律只是保障合法权益的最后防线!容易办的事就不用打官司了!法院以判决确定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执行却并不是你我想的那么容易,需要法院的强制手段,也离不了申请人主动配合!
听说每个执行法官每年会办理300件以上的案件,标的小到几百元,大到上亿元,大家认为谁的重要,谁的不重要?申请人一生可能打一次官司,法院人却天天面对矛盾纠纷!多一些理解,不是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