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看起来不错的下午,我认识了叮当,当时我正躺在阿花家的屋顶上晒太阳睡觉。
一股陌生的气味向我袭来。我一下子就跳了起来,像一块黑色的稠布被女孩子抽起那么快,不坑你,就像一块丝绸。
然后我就看见一个肥佬爬上来了,真是个肥佬,足足有二十斤,我敢和任何人打赌。可怕的是,他还是个白色的猫,那身皮足足可以让一只猫看起来胖上三斤,而且不讨女孩子喜欢,你知道她们虽然喜欢白色的小猫咪,但等你长到一岁到两岁,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你简直搞不清楚是不是你自己变丑了。
我就对阿花她们说:“哈哈,一个新朋友。“我甚至没掩饰我的大哈欠,重新躺下就睡着了。
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夕霞满天了。你看的出我有点层次。这得全看你的顾主。如果你打一生下来就在街角讨生活,那就除了是个抓鼠或偷鱼的高手外什么都不是了,我运气不错,有个约莫一千岁的老巫婆收留我,一天给两顿吃的,冬天还可以进屋。
但我揣摩,其他人不喜欢她,我每次从她家里出来,都能听到各种有关她的谣言,比如曾经把亲生女儿害死之类的话。我当然没精神去追查。哈欠~~眼泪也快掉下来了,回去吃饭吧,说不定有鱼汤泡饭。
然后,我就听到一个散发着鲜鱼味的声音:“斯坦福,你好吗?”
我跳的足足有三千尺高,眼睛瞪的像鸡蛋。
是那个可怜的肥佬,他显然被我吓傻了,露出一副痴呆相,我背上的毛慢慢平静的躺下去:“你好。”并不看他,准备举步回家。
“斯坦福。”他拖着他的一身肥肉跟着我,“我,我叫叮当,没关系,我也知道这名字很蠢,不过,你能不能停一下,我有话,想跟你说。”
虽然我也不喜欢我的名字,更不喜欢被陌生人叫来叫去的,但我的傲慢让我停下来听他说。
“你看,我刚来,什么也不懂,”你当时应该看他的表情,一副局促不安的样子,我虽然不介意看人笑话,但我还没吃晚饭,他似乎看出来了,飞快的告诉我他到底想干什么,我发誓看见他脸红了:“我,我迷路了,你能带我回去么?”
我笑死了,而且差点像狗那样在地上打滚,为了找一个家伙领他回家,他就一直等到我醒过来。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不找个母的,比如阿花,他说我看起来比较可靠,我当时以为他在说我的肤色,便把他打了一顿,你简直不能在一寸地上找到不讨论你肤色的平静。他头上被我打出的疤至今还在。
我因为嘲笑了他,为了补偿,我送他回去了,我们两家几乎在城中的南极和北极。而且我从没见过比他更蠢的猫,在每一个拐弯处,他都会拐一个相反的方向。他妈妈压根就没教过他。我揣摩。在路上,他说他是来度假的,约莫三个月。我说我看出来了。如果你看过他家的排场,你就会完全明白了。
他很礼貌的请我吃晚饭,我没理会。当然了,等我穿过整个城回去享用我的晚饭,饭已经冷的像冬天的硬石头了。
不过老巫婆在炉子旁的椅子上给我留了个位置,我猜她已经完全脱俗了,分不清夏天和冬天了。不过我还是躺下了,不是为了不让人伤心什么的,事实上我很拿手这个,而是想,冬天可能被赶到屋顶上,不如提前享用吧。
他不讨人喜欢,你能看出来,母猫们不拿他当回事,这种情况在他经常带高级的吃的来以后好点,但你依然能看出来,他不合群。他倒是想合群来着,但没人教过他什么社交入门之类的,你知道的,在任何一个场合,你要想交朋友,就要把你的笑容收起来,如果你不傲慢一点别人会认为你是个对谁都无所谓的人。
我揣摩他到死都不会明白,他已经不能,我是说没人跟他说这个了。
他开始粘我了,在任何场合。我那以后再没带他回去过,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的,即使每天到中午以后他才能到,那时已经没人呆在那了。
你真该看看他拖着肥肉跟着我跑的样子,我讽刺过他起码一千回,他也完全不理睬。
我不浪费口水了。随他,反正他晚上就回去了。
但他连回去也不回去了,跟着我,已经夜半了。我告诉他我无意留他过夜。但一句话他也不听。
我只好进了公园,爬到一棵树上,他跟着爬上来,我说:“我觉得这树要断了。”他只说:“这树很牢靠的。”遇到这种人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半夜的时候,我抓了两只老鼠,很不错,我请他吃来着,可他却连昨天的饭都给吐出来了。我只耸耸肩,继续吃饭。
快早晨的时候我问他:“你是不是听到什么了?”他却跟我说:“什么也没有。”哈哈。你认真的时候,他永远和你打哈哈,等你不想和他说一句话的时候,他就一声不吭的跟着你。
老巫婆死了,大约一个星期以前。我回去的时候发现没有晚饭,这很不寻常,在此前,我已经嗅不到人气,我很有经验,这种事情我差不多遇到过上百万次了,她死了,在躺椅里,
虽然半年前她就不会说话了,我还是巴望着她叫我一声斯坦福,这个丑到几乎要羞死我的名字就是她起的,哈,一个小女孩的名字用在我身上,她在她还能说话的时候冲着我说过:“斯坦福,我早知你喜欢你哥哥的事,你其实不必自杀。”就好象我是那个不喘气的小姑娘。就像人们一直以为我通灵一样。
我几乎抓破了门板,把整个街区的人都弄醒了,当然,我是在半夜三点的时候那么干的。第二天我就看见有人来敲房门。
我当然也就又开始了野外生活。
他曾劝过我,我指肥仔,和他一起住,他几乎被关了两个星期才允许出来。就为了一夜不归的事,我倒和他去过他家一回,不过刚见到女仆便弄出了声响。我倒无所谓,他却羞的几乎抬不起头。
秋天很快便到了,我重新接受了新生活。但没想到,两个星期后又看到了肥仔,他几乎没脱了一层皮,他说他是从车上跳下来了。
他现在瘦的像一条鱼,而且敏捷的像条丝巾。
是的,是的,想你想象的一样,他向我求婚了,我把他打了个半死。他以为我是母的。
不过,至今他还跟着我,每天向我说三千遍他第一次见我就知道我是公猫!
谁理他。何况冬天已经来了。而魔鬼都知道,黑猫最怕冷。我揣摩我得弄条毯子,最好还是白色的。。。。。。
一股陌生的气味向我袭来。我一下子就跳了起来,像一块黑色的稠布被女孩子抽起那么快,不坑你,就像一块丝绸。
然后我就看见一个肥佬爬上来了,真是个肥佬,足足有二十斤,我敢和任何人打赌。可怕的是,他还是个白色的猫,那身皮足足可以让一只猫看起来胖上三斤,而且不讨女孩子喜欢,你知道她们虽然喜欢白色的小猫咪,但等你长到一岁到两岁,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你简直搞不清楚是不是你自己变丑了。
我就对阿花她们说:“哈哈,一个新朋友。“我甚至没掩饰我的大哈欠,重新躺下就睡着了。
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夕霞满天了。你看的出我有点层次。这得全看你的顾主。如果你打一生下来就在街角讨生活,那就除了是个抓鼠或偷鱼的高手外什么都不是了,我运气不错,有个约莫一千岁的老巫婆收留我,一天给两顿吃的,冬天还可以进屋。
但我揣摩,其他人不喜欢她,我每次从她家里出来,都能听到各种有关她的谣言,比如曾经把亲生女儿害死之类的话。我当然没精神去追查。哈欠~~眼泪也快掉下来了,回去吃饭吧,说不定有鱼汤泡饭。
然后,我就听到一个散发着鲜鱼味的声音:“斯坦福,你好吗?”
我跳的足足有三千尺高,眼睛瞪的像鸡蛋。
是那个可怜的肥佬,他显然被我吓傻了,露出一副痴呆相,我背上的毛慢慢平静的躺下去:“你好。”并不看他,准备举步回家。
“斯坦福。”他拖着他的一身肥肉跟着我,“我,我叫叮当,没关系,我也知道这名字很蠢,不过,你能不能停一下,我有话,想跟你说。”
虽然我也不喜欢我的名字,更不喜欢被陌生人叫来叫去的,但我的傲慢让我停下来听他说。
“你看,我刚来,什么也不懂,”你当时应该看他的表情,一副局促不安的样子,我虽然不介意看人笑话,但我还没吃晚饭,他似乎看出来了,飞快的告诉我他到底想干什么,我发誓看见他脸红了:“我,我迷路了,你能带我回去么?”
我笑死了,而且差点像狗那样在地上打滚,为了找一个家伙领他回家,他就一直等到我醒过来。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不找个母的,比如阿花,他说我看起来比较可靠,我当时以为他在说我的肤色,便把他打了一顿,你简直不能在一寸地上找到不讨论你肤色的平静。他头上被我打出的疤至今还在。
我因为嘲笑了他,为了补偿,我送他回去了,我们两家几乎在城中的南极和北极。而且我从没见过比他更蠢的猫,在每一个拐弯处,他都会拐一个相反的方向。他妈妈压根就没教过他。我揣摩。在路上,他说他是来度假的,约莫三个月。我说我看出来了。如果你看过他家的排场,你就会完全明白了。
他很礼貌的请我吃晚饭,我没理会。当然了,等我穿过整个城回去享用我的晚饭,饭已经冷的像冬天的硬石头了。
不过老巫婆在炉子旁的椅子上给我留了个位置,我猜她已经完全脱俗了,分不清夏天和冬天了。不过我还是躺下了,不是为了不让人伤心什么的,事实上我很拿手这个,而是想,冬天可能被赶到屋顶上,不如提前享用吧。
他不讨人喜欢,你能看出来,母猫们不拿他当回事,这种情况在他经常带高级的吃的来以后好点,但你依然能看出来,他不合群。他倒是想合群来着,但没人教过他什么社交入门之类的,你知道的,在任何一个场合,你要想交朋友,就要把你的笑容收起来,如果你不傲慢一点别人会认为你是个对谁都无所谓的人。
我揣摩他到死都不会明白,他已经不能,我是说没人跟他说这个了。
他开始粘我了,在任何场合。我那以后再没带他回去过,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的,即使每天到中午以后他才能到,那时已经没人呆在那了。
你真该看看他拖着肥肉跟着我跑的样子,我讽刺过他起码一千回,他也完全不理睬。
我不浪费口水了。随他,反正他晚上就回去了。
但他连回去也不回去了,跟着我,已经夜半了。我告诉他我无意留他过夜。但一句话他也不听。
我只好进了公园,爬到一棵树上,他跟着爬上来,我说:“我觉得这树要断了。”他只说:“这树很牢靠的。”遇到这种人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半夜的时候,我抓了两只老鼠,很不错,我请他吃来着,可他却连昨天的饭都给吐出来了。我只耸耸肩,继续吃饭。
快早晨的时候我问他:“你是不是听到什么了?”他却跟我说:“什么也没有。”哈哈。你认真的时候,他永远和你打哈哈,等你不想和他说一句话的时候,他就一声不吭的跟着你。
老巫婆死了,大约一个星期以前。我回去的时候发现没有晚饭,这很不寻常,在此前,我已经嗅不到人气,我很有经验,这种事情我差不多遇到过上百万次了,她死了,在躺椅里,
虽然半年前她就不会说话了,我还是巴望着她叫我一声斯坦福,这个丑到几乎要羞死我的名字就是她起的,哈,一个小女孩的名字用在我身上,她在她还能说话的时候冲着我说过:“斯坦福,我早知你喜欢你哥哥的事,你其实不必自杀。”就好象我是那个不喘气的小姑娘。就像人们一直以为我通灵一样。
我几乎抓破了门板,把整个街区的人都弄醒了,当然,我是在半夜三点的时候那么干的。第二天我就看见有人来敲房门。
我当然也就又开始了野外生活。
他曾劝过我,我指肥仔,和他一起住,他几乎被关了两个星期才允许出来。就为了一夜不归的事,我倒和他去过他家一回,不过刚见到女仆便弄出了声响。我倒无所谓,他却羞的几乎抬不起头。
秋天很快便到了,我重新接受了新生活。但没想到,两个星期后又看到了肥仔,他几乎没脱了一层皮,他说他是从车上跳下来了。
他现在瘦的像一条鱼,而且敏捷的像条丝巾。
是的,是的,想你想象的一样,他向我求婚了,我把他打了个半死。他以为我是母的。
不过,至今他还跟着我,每天向我说三千遍他第一次见我就知道我是公猫!
谁理他。何况冬天已经来了。而魔鬼都知道,黑猫最怕冷。我揣摩我得弄条毯子,最好还是白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