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如果对他没有一丝好感或者喜欢,又怎么会因为像他而喜欢我呢,首先这个命题就是错误的,前面一句是寻求的果,后面一句是我所认为的因,而这个因本身就是错的,不能说因为像他而喜欢我,而是因为亲切感而喜欢我(已经退一万步了),而亲切感来源不是必须是他(可替代的),也可以是别人,只是刚好我像他,当然对方不能是自己讨厌的,换作是你,你要一个像凤姐的吗,但并不是说就是喜欢他,难道说除了讨厌就必须喜欢别人?只是符合觉得人不错的,挺熟悉的,平时玩的不错的。那事件的始终就是,跟他挺熟悉的玩得挺不错的同学加义结金兰的哥哥,但没有喜欢之意,而此刻乍一看我像他(只是一瞬间,说话样子,翘嘴,这是重点),有熟悉亲切感,显的不那么难接近,仅此而已,而造成喜欢我自然是我本身的特质,而不是这些流于表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