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所有人,具体包括: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5)无租使用其它单位房产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按照房产余值)。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5)无租使用其它单位房产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按照房产余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