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陈楚生2008年12月30号换乘多种交通工具,辗转二十多个小时,从云南千里迢迢赶赴深圳参加了湖南卫视跨年演唱会的彩排,但最终却因要【坚持维护个人底线】而决定【正当行使委托人权利】,退出演出。随后陈楚生【及时留信通知】了经Ji公司天娱的相关工作人员并在自己的贴吧发表留言向粉丝作了情况说明。然而,【天娱在早已知晓】陈楚生不会出席的前提下,仍未将他的名字从次日全天滚动播出的演唱会广告中撤除,正如其一贯奉行的忽悠路线一般。令人感动的是,陈楚生的粉丝依然选择不退票,全员到场,对并不在演唱会现场的偶像决定表示支持。
2009年1月4日下午,天娱公司向各大媒体发出公告,宣称要“停止陈楚生的一切演艺活动”,此举意味着【撕破合约,主动放弃履行经Ji人义务】。
于是,被天娱公司下达了“准封杀令”的陈楚生,终于在2009年1月14日向长沙仲裁委正式申请【确认解除】与这家【长期漠视艺人权益,业内诟病良多】的公司间的《委托经Ji人合约》。
但是,一起本来情节简单无比,理应在组庭后四个月内(亦即6月22日之前)结案的普通商业纠纷,因为当事一方背靠强大的地方势力(湖南卫视/湖南广电)而变得复杂、拖沓、举步维艰。天娱一再借【举证困难】为由对庭审程序进行【恶意拖延】以达到报复性消耗陈楚生艺术生命的目的,另一方面却又迅速动用【法院捷径】理直气壮地冻结了陈楚生的合法财产至今。仲裁庭亦【表现软弱】,任由天娱律师在庭上以践踏专业形象撒泼的方式拖延时间,令人失望。期间还爆发出前任首席仲裁员屈茂辉跟天娱代表律师之一李凤祥原来存在【多重同事关系的丑闻】,事情被揭露后屈茂辉迅速以借口个人原因请辞。
在新任首席仲裁员的主持下,本案又经历6月16,17和25号三次庭审后,终于闭庭,目前正在【等待仲裁庭合议】给出最终裁决结果。此时法定结案期限6月22日已被突破,陈楚生的个人合法财产【仍被冻结中】,另有一大笔工资【被天娱拖欠】未能返还,而天娱方还在大肆叫嚣让陈楚生以【未来76个月的预估个人劳动所得】偿还【2700万巨款】。该项请求相当于【天娱公司注册资金的九倍】,且【毫无法律根据】,跟和谐社会理念以及市场经济之公平效率原则亦严重相悖。
所有关注本案的人们,都在拭目以待,长沙仲裁委能否顶住【强大的地方压力】作出无愧于法律,经得住舆论考验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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