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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长安网 @辽宁高院 @本溪中院 @本溪市平山区法院 @本溪检察 辽宁高院装傻到几时?我天天都发留言给院长,就不答复我。就一个答复有那么难吗?本案事实清楚,建行辽宁本溪分行不让我进楼,还能以“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待岗培训不服从待岗管理,威胁恐吓领导”为名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还有比进不了单位更正当的理由吗?这边不让进楼那边说不服从管理,法院还能支持,***都是流氓啊!一审判决书庭审记录都证明了的,有什么难度呢?[/cp]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01-12 08: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