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我,我有什么权利心安理得地接受她给我的好处?我能为她做点什么?想了想如此这般——模仿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
那一天寒风凛冽,我到美术馆去办点事。在站牌下等了好一阵子,冷从脚底一涌一涌地漫向头顶,好不容易才等来一辆车,叫做公交车吧。上上下下一阵子,车上仍然挤挤的,不要说座位了,站位松宽点也好。前不久我心脏刚做了手术,穿着很严实,还戴着口罩,有几个熟人也没认出我来。我也不想多说话啥的,就安静地等待下车。这时候一个年轻的女子,穿鲜红的外套,她看了看我。一定是看到我洁白的头发,还有口罩下边露出的一截白胡子,立即从座位上站起来,说:“你坐这吧。”一边说就一边往前边挤,努力给我让出一点路来。这情况下,我只好说声谢谢,挤过去坐下来。一边掏出手机拍了她的一个背影,因为她没有想到我会拍照,没有想到我还会把这件事情写下来,并予以宣传。在她的思想里,这只不过是很轻易的一件事,有可能已经成为个人良好的习惯,成为善心善事的点滴。而在我却不敢这样看,因为我坐的车上,没让坐的人毕竟还多数,即使遇到个让坐的,被让的那个老者也许会坐得心安理得,不会想到谢谢,不会想到表扬啥的。你想正义得不到弘扬,邪恶怎么会被遏制?我感觉社会的不良风气,我们的媒体有很大的责任。每天紧跟着领导和会议,社会的“人性”问题怎么会良性地好转?
(山西陵川程爱鸿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