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丹河路道路狭窄,沿街商铺林立,交通流量大,停车需求也比较大(尤其是受某些原因制约,道路中央还保留了一行电线杆,输电线路没有入地,占用了仅有路面的相当部分。这行电线杆及下面的路中绿化池充当了道路隔离作用)。为解决周边群众及过往车辆的停车需求,相关部门在丹河路沿线有条件的地方设置了机动车停车位,改善了民生,方便了群众,是好事。
丹河路机动车停车位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侧位停车位,一种是路中停车位。侧位停车位位于绿化带两侧,南北顺向画设,路中停车位位于绿化带中间,呈东西向画设。每个停车位内均画设了导向标识,示意如下:
近期有很多群众反映,车辆在丹河路停车位停放时,被张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经过进一步了解,被张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的车辆,基本都是停在路中停车位。被贴原因也基本相同,即“车头方向与车位内的箭头方向不一致”。
针对这种情况,蝈蝈蛋查阅了GB5768.2-201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针对车位内画设导向标识,均没有找到明确的相关规定。同时,蝈蝈蛋又百度了一下“停车位导向标志不符”等关键字,发现在全国其他部分省市地区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很多受处罚者也存有不同程度的争议。
丹河路东西两幅为单向行驶,在靠近路中央的侧面停车位,大多数机动车驾驶人员都能做到停车时车头方向与行进方向一致,因为如果不一致的话,意味着机动车驾驶员先要逆行,然后才能停在车位上,这是基本常识。但路中停车位却并不尽然,以下图为例:
兰色代表行车轨迹,驾驶员由北向南行驶,发现车位后,车头往右,然后再倒入车位,很多驾驶员习惯如此。这种停车方式是否构成机动车道路逆行值得商榷。同时,即便这种行为违法,其主要违法行为也是“违反规定,道路逆行”,而不是“停车”,应该接受处罚的是“逆行”而不是“逆停”。按照相关法规,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应以相对应的证据来支撑执法,道路逆行应以逆行的视频等证据来做出处罚决定,不应以“停车”推导“逆行”。在实际操作中,当车辆停在相应车位上,不管其车头朝向哪里,其车身已经完全遮盖了地面的导向标识,此时的取证十分困难,所拍照片无法明确说明该车实施了违法停车行为,对后续执法也会产生极大困扰,不利于构建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交通标识标线是构成交通法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使用应严肃并无歧义。在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应进行明确并加以其他辅助措施、设施,实在无法明确的,要慎重作为执法依据。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丹河路机动车停车位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侧位停车位,一种是路中停车位。侧位停车位位于绿化带两侧,南北顺向画设,路中停车位位于绿化带中间,呈东西向画设。每个停车位内均画设了导向标识,示意如下:
近期有很多群众反映,车辆在丹河路停车位停放时,被张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经过进一步了解,被张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的车辆,基本都是停在路中停车位。被贴原因也基本相同,即“车头方向与车位内的箭头方向不一致”。
针对这种情况,蝈蝈蛋查阅了GB5768.2-201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针对车位内画设导向标识,均没有找到明确的相关规定。同时,蝈蝈蛋又百度了一下“停车位导向标志不符”等关键字,发现在全国其他部分省市地区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很多受处罚者也存有不同程度的争议。
丹河路东西两幅为单向行驶,在靠近路中央的侧面停车位,大多数机动车驾驶人员都能做到停车时车头方向与行进方向一致,因为如果不一致的话,意味着机动车驾驶员先要逆行,然后才能停在车位上,这是基本常识。但路中停车位却并不尽然,以下图为例:
兰色代表行车轨迹,驾驶员由北向南行驶,发现车位后,车头往右,然后再倒入车位,很多驾驶员习惯如此。这种停车方式是否构成机动车道路逆行值得商榷。同时,即便这种行为违法,其主要违法行为也是“违反规定,道路逆行”,而不是“停车”,应该接受处罚的是“逆行”而不是“逆停”。按照相关法规,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应以相对应的证据来支撑执法,道路逆行应以逆行的视频等证据来做出处罚决定,不应以“停车”推导“逆行”。在实际操作中,当车辆停在相应车位上,不管其车头朝向哪里,其车身已经完全遮盖了地面的导向标识,此时的取证十分困难,所拍照片无法明确说明该车实施了违法停车行为,对后续执法也会产生极大困扰,不利于构建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交通标识标线是构成交通法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使用应严肃并无歧义。在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应进行明确并加以其他辅助措施、设施,实在无法明确的,要慎重作为执法依据。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