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确有困难的,在向报考单位说明情况后,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4.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6.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计算机等级证书(如职位有要求)原件、复印件;
8.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9.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