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下岗职工,2018年3月10号从别人手里买了一个封闭三轮车,本打算用来接送学生上学,平时很少出去跑,自己用的,在2018年10月3号下午在兴华路刚出门,有个女孩说急着去儿童医院看病让我捎她一段,我说不收钱,算是帮忙吧,可是她觉得不好意思,上车就往我微信上转了5元钱,没想到走到思故台就被交警支队勤务大队给查扣了,理由是非法营运,他们给我开具了强制扣留凭证,让我在15日内接受处理,我第二天就去了,他们说让我听通知,中间我去了不下10次问处理结果,他们一直不处理,押我的车一直不给,一直不给,我想让报道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