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沧县杜林回族乡北街村“登瀛嘉园”项目和王祥庄村“静豪庭苑”项目、沧县李天木回族乡皂坡村“阳光御景”项目涉嫌违法散发房地产小广告。经查,这三个房地产项目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条件。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相关企业和当事人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等处罚。
2018年,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小产权房”违法广告整治集中行动,执法人员在杜林大集上收到“登瀛嘉园”房地产印刷品广告一份。经检查发现,沧县杜林回族乡北街村“登瀛嘉园”项目涉嫌违法散发房地产小广告。经调查,当事人程玉江于2018年6月中旬承揽“登瀛嘉园”项目销售权,并于当月月底印制房地产印刷品广告5000张,印刷费用2000元,在项目咨询处和杜林大集上全部发放完毕。“登瀛嘉园”项目用地是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不得发布广告。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擅自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罚款3000元,对当事人擅自销售房屋的无照经营行为罚款2000元,以上罚款共计5000元。
另外,执法人员在运河区小王庄路口收到“静豪庭苑”房地产印刷品广告一份。经查,“静豪庭苑”项目用地是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当事人沧州市静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散发房地产小广告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被罚款5000元。
近日,执法人员在沧县李天木回族乡皂坡村“阳光御景”小区咨询处发现印刷品广告一份。经查明,“阳光御景”项目用地是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土地,该项目涉嫌违法散发房地产小广告。当事人于2018年11月份印制“阳光御景”房地产印刷品广告1000张,印刷费用500元,随后在皂坡村钰祥小区咨询处发放。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内容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年,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小产权房”违法广告整治集中行动,执法人员在杜林大集上收到“登瀛嘉园”房地产印刷品广告一份。经检查发现,沧县杜林回族乡北街村“登瀛嘉园”项目涉嫌违法散发房地产小广告。经调查,当事人程玉江于2018年6月中旬承揽“登瀛嘉园”项目销售权,并于当月月底印制房地产印刷品广告5000张,印刷费用2000元,在项目咨询处和杜林大集上全部发放完毕。“登瀛嘉园”项目用地是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不得发布广告。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擅自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罚款3000元,对当事人擅自销售房屋的无照经营行为罚款2000元,以上罚款共计5000元。
另外,执法人员在运河区小王庄路口收到“静豪庭苑”房地产印刷品广告一份。经查,“静豪庭苑”项目用地是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当事人沧州市静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散发房地产小广告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被罚款5000元。
近日,执法人员在沧县李天木回族乡皂坡村“阳光御景”小区咨询处发现印刷品广告一份。经查明,“阳光御景”项目用地是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土地,该项目涉嫌违法散发房地产小广告。当事人于2018年11月份印制“阳光御景”房地产印刷品广告1000张,印刷费用500元,随后在皂坡村钰祥小区咨询处发放。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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