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 分离直观物体。“一个人手里握着一支笔在纸上写字”, 这是我们直观到的情形(当然,这个直观是经过了解释后的结果)。在这里的直观物体有“人”,“人的手”,“笔”以及“纸”, 所以, 我们把它们分离出来。这些被分离出来的“人”,“人的手”与“笔”我们称之为对象的伴随物体(或者伴随对象)。
第三步: 直观在这种情形下纸的功能。 纸的功能是“可以被用来写字”, 这一点可以从开始状态和结束状态的不同中观察出来,也可以从这个人的动作中观察出来。
第四步: 进行想象力的变更。 “纸被用来写字”,这里的想象力的变更不是任意的变更, 而是围绕着“纸被如何用来写字”而变更。 譬如, 一个人用脚握笔来写字, 一个人用嘴咬着笔来写字, 一个人用树枝沾墨水写字等等。我们可以看到, 这里的变更主要是伴随物体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