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 (记者 张红中) 本报近日对勉县元墩镇利用开发小城镇建设违规低价回收村民土地进行了曝光。7月2日记者从勉县国土局了解到,目前,该镇的违规行为已被制止,并责令退回已收村民买地钱款。
昨天,勉县国土局监察大队队长周大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本报报道属实,接到记者反映后,监察队就立即派人赶赴进行调查,并提取了一些资料。”据周队长介绍,元墩镇的小城镇建设项目,事发时镇政府委托村委会处理,估计是村干部工作做法粗暴、简单,造成了目前的情况。
周队长表示,元墩镇元墩村强行让村民签订土地转让合同肯定是不对的,也是不合法的,经初步调查,已经有24户村民签订了每亩土地2.6万元的转让合同,也是违法的!但由于该镇还未实施土地破坏性占用,所以只能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
据了解,勉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初步认定,元墩镇元墩村的占地行为只能属于违规,目前县上正在督促村上和镇政府与村民商谈解决的最佳办法。发稿时,元墩镇党委书记周建国告诉记者:“镇党委、政府认真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和国土部门商讨用地方式,及时补办土地用地手续,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昨天,勉县国土局监察大队队长周大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本报报道属实,接到记者反映后,监察队就立即派人赶赴进行调查,并提取了一些资料。”据周队长介绍,元墩镇的小城镇建设项目,事发时镇政府委托村委会处理,估计是村干部工作做法粗暴、简单,造成了目前的情况。
周队长表示,元墩镇元墩村强行让村民签订土地转让合同肯定是不对的,也是不合法的,经初步调查,已经有24户村民签订了每亩土地2.6万元的转让合同,也是违法的!但由于该镇还未实施土地破坏性占用,所以只能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
据了解,勉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初步认定,元墩镇元墩村的占地行为只能属于违规,目前县上正在督促村上和镇政府与村民商谈解决的最佳办法。发稿时,元墩镇党委书记周建国告诉记者:“镇党委、政府认真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和国土部门商讨用地方式,及时补办土地用地手续,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