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吧 关注:7,243贴子:52,475
  • 1回复贴,共1

帮我看下情况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2018年10月8日入职,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但是两份劳动合同两份都被公司收走了,1月11日转正申请书交上去了,但是一直没动静,2月11日因个人原因写辞职单离职日期为2月22日也批了,(员工证,邮件证据都有保存)交接工作太杂,没两三个月完成不了但是到2月23日,主管不批以交接没完不签交接单,还要我再弄一周,我急事不愿,和主管吵了一架,打算2月25日周一去劳动局投诉有用吗


IP属地:广东1楼2019-02-23 11:26回复
    有用是有用,但是点不在离职的点,第一要问你试用期工资是不是八折,1月11日试用期满你打申请报告未答复视同转正,1月11日至你离职日应以转正工资计算,第二个人离职审批最终要以单位负责人审批为准,否则公司有权要求你在提出离职后继续工作一个月,你说留的证据是不是单位负责人已经审批;第三,劳动合同未发你个人,要问你是否签了劳动合同签署日期,就是你签名后有没有留日期,如果没有留,你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发双倍工资,如果公司拿出你那份合同,你可以说是2月后补,要求公司提供劳动合同签收证明;
    以上可以做筹码和公司谈判即时解约,多半公司是慌的,只是为你以后工作考虑,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真的太计较赔偿金


    IP属地:安徽2楼2019-02-27 16: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