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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什么是偷,什么是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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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案件,我们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案情:被害人正在电子城玩游戏时顺手将手机放在最开始玩的机器桌面上,玩完这个游戏后,他可能是忘了,或许故意没拿手机紧接着在旁边的游戏机继续玩游戏。但是,由于全神贯注的玩游戏,而没有注意到手机。这时附近的嫌疑人趁机将手机拿走,被害人发现手机不见后报警。我们的同事就此案件,手机是否属于遗忘物产生分歧向我咨询。 我的想法是,首先应该分析嫌疑人的情况,判定嫌疑人的行为性质。嫌疑人在发现手机时,他肯定发现坐在旁边机器的人,不管嫌疑人对这部手机是如何判断,如何狡辩。该手机都处在旁边人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捡拾物品应该返还,而不可占为己有。嫌疑人不敢惊动任何人,不声不响的将手机拿走。充分表明了占有的故意。而他取得的手段是隐蔽的秘密。
其次。来看一事物与遗忘物的定义和区别。具体的司法解释网上可查,我捞干的跟大家说大家。简单了解一下,遗忘就是我们的物品,落在哪里?本人是可知的,可寻回的,物主只是暂时对物品的控制力减弱,与物品的联系并没有完全丧失。或者该物品处在一定的空间内该空间是物主特定的控制空间范围,只是将物品暂时放置在空间内,而非遗忘在那里。(例如,饭店的服务员将手机放在。外面的桌子上充电。而本人在厨房里干活,在饭店这个特定范围空间内。明显是处于服务员的实际掌控空间范围内,所以手机被盗,我能都会认定是盗窃),而遗失物,是指财产的所有人或者持有人,经过长时间,也难以回忆起财物的确切地点,完全丧失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力,该物品应该认定为遗失。
案件中手机的持有人将手机放在视力,身体可控范围内,并没有丧失控制力。在这个时候嫌疑人趁机将手机秘密的盗走。完全符合盗窃性质。应该立案为盗窃案件。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02-24 01:58回复
    老哥,伊通河现在能钓鱼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1-05-15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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