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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行政法律,法规是否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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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盗窃受刑罚,监狱警察合伙私卖多名客户物品价值过千万是否能免刑罚。类似事情是否有追诉期?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03-05 06:00回复
    (2019)赣11民申211号,钟开亮与钟开久关于饶丰路12号616平方房产确权官司。事实与理由:钟开亮黄水招购买了105#地块后,2000年委托哥哥钟开久建3层350平方房屋,钟开久因是上饶市城建局纪检书记,在资金不公示、上级任命机关不批准的情况下,是不能个人自建房屋的。钟开久与弟弟钟开亮口头协商后,最后将350平方的报批面积扩建至616平方,并以钟开亮一人的名义违规办理了616平方的房产证。2013年钟开亮与黄水招因该房发生矛盾,写出一纸声明将该房赠与钟开久,黄水招不同意,因为购地款是黄水招出资的。韩扬接案后,非常清楚有关事实,庭审现场,我方律师根据赣发(1990)17号文即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个人在城镇建造私有住宅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指出,即使是钟开久借名建房,也是属于骗取批准建造行为,按规定是要限期拆除和没收建筑物的。按《管理办法》钟开久自建批准的占地面积也最多为90平方,而事实以钟开亮的名义最终获得了130平方的占地面积,钟开亮与施冬狗的原始承发包协议事实非常清楚是建350平方,只建3层。钟开久最终违规建成了616平方,并违规取得了616平方的房产证
    因郑勤索要42万工程款,黄水招只愿支付了与施冬狗的合同金额8.7万,钟开久亲自代领并扣押了钟开亮的房产证。双方对涉案房屋的具体建造装修成本存在巨大分歧,钟开久与其妻子郑勤三次在庭审现场对总花费都不一致,钟开久说其夫妻俩总花费不超过24万,并在上饶市信州区纪检做了笔录。郑勤说总花费51.94万,而房屋的建造装修概算为37万,而票据只有20万不到。按《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一小条国家工作人员所建房屋实际造价明显超过本人支付能力,差额较大,本人又不能说明合法不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予以没收。韩扬等人是清楚《管理办法》,也懂《国有土地法》,钟开亮是105#地块的所有权人。另钟开久代领房产证时,亲自签名确权给了钟开亮一人。郑勤短信表明其不同意钟开久这样确权,并索要42万,说明了不是借名建房。国有土地法规定土地是不允许私下转让的,按规定钟开久要自建房,也顶多获批90平方,而不是钟开亮获批的130平方用地。韩扬以钟开久证据链完整,借名建房成立(其票据仅有20万,其中写有钟开亮的不对外公开的票据占8万,完整度不到30%且无一张银行流水票据),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帮助钟开久侵吞钟开亮黄水招资产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0-07-26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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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按人论,应当负法律责任。就看相关部门拿他们当什么东西处理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1-03-05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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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人论应当负法律责任,就看相关部门拿他们当什么东西处理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21-03-05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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