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交警公布的交通事故案例,今年1月27日16时25分许,在东莞市麻涌镇漳澎村环村东路,一小孩突然横穿马路,与一辆小型面包车车身左侧发生碰撞,造成该小孩右胫骨下端粉碎性骨折的道路交通事故。从现场监控视频可清晰地看到,小孩一直独自在马路边上,没有家长看管。当其走到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旁边的时候,相对于对向机动车道正常行驶的面包车来说,由于障碍物阻挡,那就是视觉盲区。小孩的突然蹿出,让面包车驾驶员猝不及防,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经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录像,交警认定:小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之规定,是导致此起事故的根本过错,负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录像,交警认定:小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之规定,是导致此起事故的根本过错,负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