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2019年2月22号凌晨,喝完酒跟朋友打出租车回家,当时出租车已经驶过了我的目的地大概五百米,给司机说驶过了,司机一直说没有,我就让司机直接掉头,然后掉了头,给了车费,在马路边跟司机发生了口角,然后30米远的路边,是一个工业园的保安室,出来骂我们,叫我们不要吵,我就回了一句关你什么事,然后那个保安就回去了,还没有30秒,保安就拉着铁棍过来打我们了,当时我被打晕了,流了一地的血,到了医院缝6针,伤口7.5厘米,住了三天院,我朋友手背打得手肿,当时有报警,隔天我朋友去派出所录口供,那个行凶者也自己去自首。我去派出所录口供的时候,民警问了我医药费花了多少钱,我说七千来块,民警说他没那么多钱赔,然后我要求公事公办,伤人者被行政拘留了10天,目前已经出来了,我今天去派出所拿伤情鉴定报告,是轻微伤,民警说如果需要赔偿,只能去法院民事去诉讼,还说,对方很穷,告了也没钱赔,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