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单县政府违法批地案
山东省单县政府违法批地案,政府违法批地案。
中文名
山东省单县政府违法批地案
发生时间
2010年1月10日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事件发展
广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底价竞得
事件背景
2011年4月18日,国土资源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和挂牌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情况。为加大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决定,挂牌督办6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其中山东省单县政府违法批地案排在第二位。
2010年2月,经山东省单县政府批准,单县国土资源局将336.4亩集体农用地、596.1亩国有建设用地一并挂牌出让,单县广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摘牌取得。目前,47幢楼房正在建设,占地213亩。此案涉及单县政府违法批地问题。
事件起源
事件发生
2010年1月10日,单县城市建设规划办公室下发了一份编号为“单规条[2010]003号”的文件。文件显示,一块名为 “2010年城区3号”(以下简称“3号”)的拟出让土地被规划为“用地面积932.5亩”。
单县于2010年2月大上工业、房产开发项目,征地、拆迁风暴席卷城区、乡镇。仅张知楼一个村,就有285名村民签字、按手印,代表全村1500名村民,反映“非法征地1700亩”,其中基本农田1200亩。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对于上述质疑,当地国土局负责人声称,此宗土地开发有合法手续,然而,当《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试图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却再也联系不上这位负责人。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以及山东省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四条,要批准932.5亩土地,必须经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然而,2010年2月2日,单县人民政府发出“单政复[2010]2号”文件,批准县国土资源局将“3号”地的使用权以2.3亿元底价挂牌出让。
此系国土资源部督查“单县政府违法批地”的由来。
事件发展
2010年3月5日
“3号地”由单县广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底价竞得。
2010年5月21日
广诚房产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用地项目名称为“凤凰城”,用地性质为 “商住”,用地面积为621672平方米(约942亩),以上规划面积涵盖单县东郊行政村下属的徐庄村村庄,以及农用地。如果要建设凤凰城,则势必要拆除徐庄村原有的村庄、征收农用地。
2010年6月17日
广诚房产获得了由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该证件显示:拆迁实施单位为“单县舒安城市拆迁有限公司”,拆迁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非住宅5000平方米,住宅75000平方米,共计121亩。占地面积为125513平方米,共计190亩。
将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上了法庭
陈南将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上了法庭,认为该局颁发的拆迁许可证违法。陈南聘请的律师李岫岩在代理状中写道:单县政府批准单政复[2010]2号文件系超越审批权限,违法批复挂牌出让。然而,单县法院没有支持这一申诉,判陈南败诉。
就在村民们不断向上反映,征求县法院立案违法征地的时候,“强征”土地却开始了。十多名村民至今仍可以回忆起强制丈量土地时的细节:刚开始,对方用尺子量,村民夺尺子;对方于是换做钢丝,村民又手挽着手,用脚踩住钢丝……。
2011年4月23日-24日
4月23日,陈南向记者出示了两张照片,一张是长满麦苗的土地,另一张是正在盖高楼的凤凰城工地,“两张照片都是同一块地,那47栋大楼就盖在这块麦田里。你看下前后对比吧,麦苗才刚刚泛青……。”
当晚,《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单县县委书记。不过,该书记以工作忙为由没有透露更多信息。记者随后又致电单县分管国土资源、城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副县长,他只对记者表示,“国土部、省里都派人来了,已经在整改”。 在单县居民风传国土资源部领导进驻单县的时候,记者在单县各处走访,部分工厂园区和被“圈起来的空地”外,有围墙被推倒的痕迹。
4月24日,记者探访园区已经长上野草的健泰工业园时发现,在一段被扒掉一半的围墙边,三四名工人正在作业,重新建起围墙。
社会评论
“失去了耕地保障,群众怎么办?”
在一份由村民提供并写着“全体村民不同意非法占用仅有耕地”的文件上,徐庄总共216名村民中,有180名签了字,并按了手印。
起初,陈南(化名)、段修(化名)等村民代表多次去找县政府反映,均无效果。后来,陈南又向县法院起诉有关部门违法征地,“一直没有立案,到菏泽也没有立案。”无奈之下,陈南只好“打‘拆迁许可证’的官司”。
单县大开发背后失地农民利益保障缺失
李田楼乡,位于单县城东10公里处,与单县经济开发区毗邻。在广阔的平原上,耕地面积10万余亩,主要种植小麦,以及大蒜、山药等经济作物。种山药的农民,每亩每年最高可以收入4万元,平均也可收入3万元。
这一切在去年改变了,2010年3月,李田楼乡开始实施一项涵盖9个村庄整体搬迁的计划。3月13日,李田楼乡政府给陈蛮庄、安庄、后草庙等9个村庄的居民发出“给搬迁村村民的一封信”,标志着搬迁开始实施。搬迁理由之一是“发展小城镇、减少农业人口”;理由之二是“开发陈蛮庄煤矿,压煤村将塌陷,无法居住。”
李田楼乡中心社区书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规划“压煤村搬迁”时,有一种方案可以“一边投产一边搬迁”,实施这个方案,不用立即拆除9个村庄。显然,李田楼乡并未实施这一方案。
“让利于群众……最大程度保护群众利益,让压煤村群众优先享受发展成果。”上述公开信承诺。
但据村民们讲,事实却并非完全如此,在李田楼乡政府实施的补偿方案中,征收农民土地,给予农民的补偿仅3万元/亩,只够种一年山药。让村民更难接受的是,自己的土地被征收后,政府转手将地皮卖给了开发商,仅仅一块70平方米的地皮,就卖到了6万元,合56.5万元/亩。商户建成房屋后,再将门面房高价卖给农民。不少农民也买了地皮,盖房却不被批准。
在中心社区对面的矿前商贸城,原是农民的田地,而现在,是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商业楼群。
陈蛮庄村民反映,搬迁补偿不合理。乡政府给村民搬迁的实际评估价是:“新建房80元~200元/平方米,老房子150元~200元/平方米,楼房为400多元/平方米,门面房1300多元/平方米。”
即使如此,不少人连这点补偿款也被克扣了。与该乡中心社区书记的对话中,记者发现村民的搬迁补偿款的确被扣,“没有拿到补偿款的群众中,70%用于抵房款,因为还有二期建设。资金不清主要就在这上面。”该书记说。
启动压煤村搬迁后,李田楼乡建设中心社区,总共修建了906套两层住宅。在 “给搬迁村村民的一封信”上,第三条“关于房屋质量”上写着,“筛选有资质有实力的工程队……具有防震抗震功能,并专门聘请了外地的监理人员24小时监督房屋质量,绝无质量问题。”
然而,中心社区的村民却并非都这样认为。
在气势恢宏的乡政府大楼前,修建了一个大型广场。与之相隔不远,即是中心社区。进入中心社区后,随处可以看到墙体开裂的楼房,最宽的裂缝甚至达两厘米;“别墅”黄色的墙皮不断掉灰;不少楼房的墙皮已经出现了破洞,不用费力就可以揭下一块墙皮。
进入一栋楼房,记者突然踩空。原来,地板竟被踩塌了一大截。记者随意掰下一块水泥板,厚度竟不足两毫米,水泥皮下面没有压实,沙土裸露出来。村民反映,不少楼房一到下雨天就漏雨,记者查看了他们指认的两栋房子,发现这些“别墅”的楼顶已经开裂。
不少村民对记者表示,中心社区实为“豆腐渣工程”。不过,上述书记称,已经对部分房屋进行了维修。并且,“当时建设李田楼乡,由县煤炭局主持建设,倾全县之力,每个乡镇都参与了(李田楼乡)建设。总共22个建筑队,一个乡镇负责一个建筑队的质量把关。在单县房产局领导下,聘请菏泽一个建筑公司进行了监督。”
购买李田楼乡中心社区的安置房,每平方米需要650元,这是乡政府口中的“成本价”。购买得晚的村民,价格还要涨到850元。由于906套安置房已告售磬,或因买不起安置房,被拆迁的9个村庄中,至少有50户~100户的居民,扒完自己房子后,只能居住于原陈蛮庄乡政府、医院里,在这里,一些房屋的顶部透光、漏雨,部分村民的灶台露天搭建,“一到下雨就吃不上饭。”村民说。
结果:
全国近40名地方官参与非法违规用地被查
单县违法批地案4官员受处分 2011年07月12日09:01来源:《齐鲁晚报》手机看新闻
国土资源部11日晚通报了今年一季度挂牌督办案件处理情况,近40名地方党政官员因参与违法违规用地而被查处。
2011年4月18日,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违法征占土地案、山东省单县政府违法批地案、广东省广州流溪香雪国际企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案、四川省成都蜀鸿嘉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违法转让土地案等6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在这些挂牌督办案件中,地方党政官员直接参与违法违规用地令人关注。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违法征占土地案中,抚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马有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征地拆迁工作并组建抚顺经济开发区征地动迁总指挥部。目前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佟泽宾(副厅级)行政记过处分,抚顺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抚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马有声(正处级)撤销党工委副书记处分,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征地动迁总指挥部总指挥孙雅新行政记大过处分。
山东省单县政府违法批地案中,2010年1月,时任山东省单县政府县长王忠想与单县广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开发协议》,单县县委、县政府成立单县广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拆迁建设指挥部。时任单县县委副书记、单县城市开发经营领导小组组长张福龙任政委并组织召开城市开发经营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尚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收手续集体土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一并挂牌出让。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菏泽市委常委、单县县委书记王永江党内警告处分。菏泽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单县政府原县长(现任曹县县委书记)王忠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单县县委原副书记(现任菏泽市牡丹区政府区长)张福龙行政记大过处分,单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穆杰行政降级处分。
菏泽市委常委、单县县委书记王永江受党内警告处分。单县政府原县长(现任曹县县委书记)王忠想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单县县委原副书记(现任菏泽市牡丹区政府区长)张福龙受行政记大过处分,单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穆杰受行政降级处分。
山东省单县政府违法批地案,政府违法批地案。
中文名
山东省单县政府违法批地案
发生时间
2010年1月10日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事件发展
广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底价竞得
事件背景
2011年4月18日,国土资源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和挂牌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情况。为加大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决定,挂牌督办6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其中山东省单县政府违法批地案排在第二位。
2010年2月,经山东省单县政府批准,单县国土资源局将336.4亩集体农用地、596.1亩国有建设用地一并挂牌出让,单县广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摘牌取得。目前,47幢楼房正在建设,占地213亩。此案涉及单县政府违法批地问题。
事件起源
事件发生
2010年1月10日,单县城市建设规划办公室下发了一份编号为“单规条[2010]003号”的文件。文件显示,一块名为 “2010年城区3号”(以下简称“3号”)的拟出让土地被规划为“用地面积932.5亩”。
单县于2010年2月大上工业、房产开发项目,征地、拆迁风暴席卷城区、乡镇。仅张知楼一个村,就有285名村民签字、按手印,代表全村1500名村民,反映“非法征地1700亩”,其中基本农田1200亩。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对于上述质疑,当地国土局负责人声称,此宗土地开发有合法手续,然而,当《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试图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却再也联系不上这位负责人。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以及山东省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四条,要批准932.5亩土地,必须经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然而,2010年2月2日,单县人民政府发出“单政复[2010]2号”文件,批准县国土资源局将“3号”地的使用权以2.3亿元底价挂牌出让。
此系国土资源部督查“单县政府违法批地”的由来。
事件发展
2010年3月5日
“3号地”由单县广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底价竞得。
2010年5月21日
广诚房产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用地项目名称为“凤凰城”,用地性质为 “商住”,用地面积为621672平方米(约942亩),以上规划面积涵盖单县东郊行政村下属的徐庄村村庄,以及农用地。如果要建设凤凰城,则势必要拆除徐庄村原有的村庄、征收农用地。
2010年6月17日
广诚房产获得了由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该证件显示:拆迁实施单位为“单县舒安城市拆迁有限公司”,拆迁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非住宅5000平方米,住宅75000平方米,共计121亩。占地面积为125513平方米,共计190亩。
将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上了法庭
陈南将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上了法庭,认为该局颁发的拆迁许可证违法。陈南聘请的律师李岫岩在代理状中写道:单县政府批准单政复[2010]2号文件系超越审批权限,违法批复挂牌出让。然而,单县法院没有支持这一申诉,判陈南败诉。
就在村民们不断向上反映,征求县法院立案违法征地的时候,“强征”土地却开始了。十多名村民至今仍可以回忆起强制丈量土地时的细节:刚开始,对方用尺子量,村民夺尺子;对方于是换做钢丝,村民又手挽着手,用脚踩住钢丝……。
2011年4月23日-24日
4月23日,陈南向记者出示了两张照片,一张是长满麦苗的土地,另一张是正在盖高楼的凤凰城工地,“两张照片都是同一块地,那47栋大楼就盖在这块麦田里。你看下前后对比吧,麦苗才刚刚泛青……。”
当晚,《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单县县委书记。不过,该书记以工作忙为由没有透露更多信息。记者随后又致电单县分管国土资源、城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副县长,他只对记者表示,“国土部、省里都派人来了,已经在整改”。 在单县居民风传国土资源部领导进驻单县的时候,记者在单县各处走访,部分工厂园区和被“圈起来的空地”外,有围墙被推倒的痕迹。
4月24日,记者探访园区已经长上野草的健泰工业园时发现,在一段被扒掉一半的围墙边,三四名工人正在作业,重新建起围墙。
社会评论
“失去了耕地保障,群众怎么办?”
在一份由村民提供并写着“全体村民不同意非法占用仅有耕地”的文件上,徐庄总共216名村民中,有180名签了字,并按了手印。
起初,陈南(化名)、段修(化名)等村民代表多次去找县政府反映,均无效果。后来,陈南又向县法院起诉有关部门违法征地,“一直没有立案,到菏泽也没有立案。”无奈之下,陈南只好“打‘拆迁许可证’的官司”。
单县大开发背后失地农民利益保障缺失
李田楼乡,位于单县城东10公里处,与单县经济开发区毗邻。在广阔的平原上,耕地面积10万余亩,主要种植小麦,以及大蒜、山药等经济作物。种山药的农民,每亩每年最高可以收入4万元,平均也可收入3万元。
这一切在去年改变了,2010年3月,李田楼乡开始实施一项涵盖9个村庄整体搬迁的计划。3月13日,李田楼乡政府给陈蛮庄、安庄、后草庙等9个村庄的居民发出“给搬迁村村民的一封信”,标志着搬迁开始实施。搬迁理由之一是“发展小城镇、减少农业人口”;理由之二是“开发陈蛮庄煤矿,压煤村将塌陷,无法居住。”
李田楼乡中心社区书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规划“压煤村搬迁”时,有一种方案可以“一边投产一边搬迁”,实施这个方案,不用立即拆除9个村庄。显然,李田楼乡并未实施这一方案。
“让利于群众……最大程度保护群众利益,让压煤村群众优先享受发展成果。”上述公开信承诺。
但据村民们讲,事实却并非完全如此,在李田楼乡政府实施的补偿方案中,征收农民土地,给予农民的补偿仅3万元/亩,只够种一年山药。让村民更难接受的是,自己的土地被征收后,政府转手将地皮卖给了开发商,仅仅一块70平方米的地皮,就卖到了6万元,合56.5万元/亩。商户建成房屋后,再将门面房高价卖给农民。不少农民也买了地皮,盖房却不被批准。
在中心社区对面的矿前商贸城,原是农民的田地,而现在,是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商业楼群。
陈蛮庄村民反映,搬迁补偿不合理。乡政府给村民搬迁的实际评估价是:“新建房80元~200元/平方米,老房子150元~200元/平方米,楼房为400多元/平方米,门面房1300多元/平方米。”
即使如此,不少人连这点补偿款也被克扣了。与该乡中心社区书记的对话中,记者发现村民的搬迁补偿款的确被扣,“没有拿到补偿款的群众中,70%用于抵房款,因为还有二期建设。资金不清主要就在这上面。”该书记说。
启动压煤村搬迁后,李田楼乡建设中心社区,总共修建了906套两层住宅。在 “给搬迁村村民的一封信”上,第三条“关于房屋质量”上写着,“筛选有资质有实力的工程队……具有防震抗震功能,并专门聘请了外地的监理人员24小时监督房屋质量,绝无质量问题。”
然而,中心社区的村民却并非都这样认为。
在气势恢宏的乡政府大楼前,修建了一个大型广场。与之相隔不远,即是中心社区。进入中心社区后,随处可以看到墙体开裂的楼房,最宽的裂缝甚至达两厘米;“别墅”黄色的墙皮不断掉灰;不少楼房的墙皮已经出现了破洞,不用费力就可以揭下一块墙皮。
进入一栋楼房,记者突然踩空。原来,地板竟被踩塌了一大截。记者随意掰下一块水泥板,厚度竟不足两毫米,水泥皮下面没有压实,沙土裸露出来。村民反映,不少楼房一到下雨天就漏雨,记者查看了他们指认的两栋房子,发现这些“别墅”的楼顶已经开裂。
不少村民对记者表示,中心社区实为“豆腐渣工程”。不过,上述书记称,已经对部分房屋进行了维修。并且,“当时建设李田楼乡,由县煤炭局主持建设,倾全县之力,每个乡镇都参与了(李田楼乡)建设。总共22个建筑队,一个乡镇负责一个建筑队的质量把关。在单县房产局领导下,聘请菏泽一个建筑公司进行了监督。”
购买李田楼乡中心社区的安置房,每平方米需要650元,这是乡政府口中的“成本价”。购买得晚的村民,价格还要涨到850元。由于906套安置房已告售磬,或因买不起安置房,被拆迁的9个村庄中,至少有50户~100户的居民,扒完自己房子后,只能居住于原陈蛮庄乡政府、医院里,在这里,一些房屋的顶部透光、漏雨,部分村民的灶台露天搭建,“一到下雨就吃不上饭。”村民说。
结果:
全国近40名地方官参与非法违规用地被查
单县违法批地案4官员受处分 2011年07月12日09:01来源:《齐鲁晚报》手机看新闻
国土资源部11日晚通报了今年一季度挂牌督办案件处理情况,近40名地方党政官员因参与违法违规用地而被查处。
2011年4月18日,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违法征占土地案、山东省单县政府违法批地案、广东省广州流溪香雪国际企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案、四川省成都蜀鸿嘉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违法转让土地案等6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在这些挂牌督办案件中,地方党政官员直接参与违法违规用地令人关注。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违法征占土地案中,抚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马有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征地拆迁工作并组建抚顺经济开发区征地动迁总指挥部。目前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佟泽宾(副厅级)行政记过处分,抚顺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抚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马有声(正处级)撤销党工委副书记处分,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征地动迁总指挥部总指挥孙雅新行政记大过处分。
山东省单县政府违法批地案中,2010年1月,时任山东省单县政府县长王忠想与单县广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开发协议》,单县县委、县政府成立单县广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拆迁建设指挥部。时任单县县委副书记、单县城市开发经营领导小组组长张福龙任政委并组织召开城市开发经营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尚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收手续集体土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一并挂牌出让。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菏泽市委常委、单县县委书记王永江党内警告处分。菏泽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单县政府原县长(现任曹县县委书记)王忠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单县县委原副书记(现任菏泽市牡丹区政府区长)张福龙行政记大过处分,单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穆杰行政降级处分。
菏泽市委常委、单县县委书记王永江受党内警告处分。单县政府原县长(现任曹县县委书记)王忠想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单县县委原副书记(现任菏泽市牡丹区政府区长)张福龙受行政记大过处分,单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穆杰受行政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