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公司实际经营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复合材料、铜铝合金材料、散热管、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等情况不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关于“科技”字样的描述。因此,目标公司的名称中冠以“科技”字样不符合有关法规规定。
目标公司的现有名称,若被登记主管机关根据上述相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则登记主管机关有权依据上述法规的规定,要求目标公司对目前所使用的名称进行纠正。目标公司需为此办理相应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并有可能因此支付相应的变更登记费用。
目标公司的现有名称,若被登记主管机关根据上述相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则登记主管机关有权依据上述法规的规定,要求目标公司对目前所使用的名称进行纠正。目标公司需为此办理相应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并有可能因此支付相应的变更登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