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在经济上也亏负了朱玫,这不是事实。
金庸朱玫离婚前住在香港渣甸山上一座三层别墅里。其中一层做了金庸的书房,书房面积倪匡说是200多平米,沈西城说是1000多呎,且“门前有一个很大的花园”(沈西城《金庸与倪匡》第14页,利文出版社)。曾受金庸知遇的林行止先生也谈过这个花园:“记忆中查宅花园中还有一储书室。”(林行止《书痴》,载于2004年6月《万象》杂志)在人多地狭的香港,怎么也算是大宅子了。渣甸山一地的地价、房价,更是难以估量。金庸与朱玫离婚时,具体的财产分割情况,外人难能尽知。可以确定的是,这幢别墅,金庸留给了朱玫。
只拥有这幢别墅,朱玫女士已经比几乎所有怜悯她“贫困”的各位“大善人”们,更不“贫困”了。
“事实不容扭曲,评论大可自由”,有人特别痛恨负心的男人,尽可以极力痛诋金庸,骂他在感情上太不忠实,至于痛骂金庸在金钱上对不起朱玫那就不必了——这根本不是事实。
朱玫“贫困”的说法出现于大陆,始于傅国涌2003年出版的《金庸传》,说“朱玫在孤独和贫困中度过后半生” (《金庸传》379页)。《金庸传》写到朱玫女士的内容,字数不很多,对金庸个人形象的杀伤力却是极大。
若说某一时期,朱玫女士投资失败,手上资金周转不开,那也不足为奇。金庸要是知道了,及时援之以手,总是好的,也是该的,毕竟是他在感情上对不起她。
在《金庸的德行?》中,我曾提出一个疑问:“并不是所有女人都肯接受‘负心人’援手的。您倒是想帮她,对方不接受怎么办?”之所以有此疑问,因为我读过林燕妮的《偶像画廊》。书中谈到,《明报周刊》总编辑雷伟坡结婚,在郊外举行婚礼,朱玫也到场祝贺。婚礼结束后,金庸问:“要不要我送你回家?”朱玫只回以淡淡一句:“不用了。”
这段文字,《金庸传》也引用过,傅国涌也看到林燕妮说朱玫“也属性刚之人”,他应该料想到,朱玫连前夫的车都不肯坐,若非真的山穷水尽、“贫困”至极,怎么肯接受金庸的钱?
果然,后来就看到了金庸本人的说法:“我一直想接近她,想帮助她,她拒绝,她不愿意见我,我通过叫儿子去照顾她,她也不愿意见到,她情愿独立,她去世之后还有相当多的财产都分给了三个子女,就这样。”很能看出朱玫的个性,是如何的 “性刚”与“独立”。
后来金庸还对许戈辉谈起,当时他们夫妻已经签了离婚书,金庸又把离婚书撕了,对朱玫说:我们不要离婚了。“但是她也不接受了,她说离都离了,不要再搞回头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