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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吧规定】百度贴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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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贴吧协议
欢迎光临百度贴吧,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表示异议,您可以选择不进入百度贴吧;进入百度贴吧则意味着您将同意遵守本协议下全部规定,并完全服从于百度贴吧的统一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百度”、“贴吧”为百度公司注册商标,任何人未经百度公司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
第2条
百度贴吧是百度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为用户提供讨论、交流的平台。
第3条 百度贴吧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均属百度公司。
第4条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属百度公司。
第二章 贴吧用户
第4条 凡是注册用户和浏览用户均为百度贴吧用户(以下统称“用户”)。
第5条
用户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国家机关依法查询除外,用户的个人设置公开除外。
第6条 用户享有言齤论自由的权利。
第7条
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百度贴吧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楼2019-03-15 18:19回复
    第三章 权利声明
    第16条 贴吧由用户创建,是用户对该吧名称所指事物、现象介绍、评论的平台。贴吧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与百度公司无关。对于用户言论的真实性引发的全部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百度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7条 用户之间因使用百度贴吧而产生或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或损失,由用户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百度公司无关。
    第18条 用户在百度贴吧发表的作品,百度公司有权转载或引用。
    第19条 用户在任何时间段在百度贴吧发表的任何内容的著作财产权,用户许可百度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免费地、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可分许可地和非独家地使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著作权法》规定的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并且,用户许可百度公司有权利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并获得全部赔偿。
    第四章 处罚规则
    第20条 百度公司郑重提醒用户,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将承担包括被关闭全部或者部分权限、被暂停或被删除其帐号的后果,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和昵称;
    2.发表含有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等非法或侵权言论的;
    3.从事非法商业活动;


    3楼2019-03-15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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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模仿贴吧管理人员ID或者他人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5.使用发贴机等非法软件进行爆吧、违规发贴的行为。
      6.其他百度公司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第21条 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百度贴吧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百度贴吧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删除其帐号。
      1.发表含有本协议第7条禁止发布、传播内容的文章;
      2.发表不符合版面主题,或者无内容的灌水文章;
      3.同一文章多次出现的;
      4.违反本协议第9条的规定,发布广告的;
      5.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用户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6.其他百度公司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22条 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与百度公司无关。
      第23条 百度贴吧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贴吧不负任何责任。 由于百度贴吧的调整导致信息丢失和/或其他结果的,百度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4条 本协议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楼2019-03-15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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