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帝大厦大位于光山县城正大街与海营路交叉口,现“日升购物”在此运营。2014年初金凯帝大厦地面一楼二楼作为商铺对外出售。金凯帝房产公司预售宣传以及对实际购买者承诺:凡购本楼盘商铺者保证12年内分批返还本金。12年返本协议是这样写的:1-3年每年返本金的7%;4-6年每年返本金的8%;7-9年每年返本金的9%;10-12年每年返本金的10%。
2014年1至9月,金凯帝共有300余份商铺已对外销售。同时业主甲方与金凯帝事先已招商引进的乙方“旺玛特公司”以及担保方“金凯帝房产公司”共同签订了托管协议。2016年旺玛特将经营场地转给“河南金博大商贸公司”,作为担保方的丙方金凯帝一直没有将次事告知甲方业主。2018年河南金博大商贸公司又将经营方转让给正在经营的“光山县日升商贸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的丙方金凯帝也没有将此转托告知甲方业主。在返租的前两个阶段的六年中也没有完全按照合同约定返租日按时返还,基本延期两月有余,延期返租按合同应当支付每月千分之五的罚金,因甲方是弱势群体,只有默认,没有追究。
2020年4月1日,作为甲方的第一批返租的部分业主接到丙方金凯帝的短信通知,在海营街6号楼售房中心开了一个临时见面会。金凯帝主要负责人吕术国等与大家见面,基本内容同是:现在经营方“日升购物”因业务需要,要改签合同。原乙方“旺玛特”变更为“日升购物”, 改签后立马返今年的租金。部分商户当时为收取返金心切,不知其用意,在丙方的引诱下,当时就签了变更合同。作为甲方持有的原托管协议,被金凯帝收回,并立即盖上了作废的红印章。
部分商户发现新合同与老合同存在着一些条款的差异后没有改签,故本该今年3月1日返还的租金至今仍没有返还。目前状况是:改签新合同的业主已返租金,没有改签的至今仍没有返还,通过多次交涉,给出答复不换签新合同就无限期拖延,不明确返还甲方早已应得租金的具体时间,甚至说你去找旺玛特公司追要。总之,金凯帝单方面的行为以返租金为要挟,威逼利诱换签不合理的新合同。
那么这两分托管合同存在有哪些差异呢?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新合同第五条:如果乙方无法承担租金义务,由丙方承担保证责任。老合同:如果乙方无法承担租金义务,由丙方负责补给甲方,将“丙方负责补给甲方”改为“保证责任”。新合同丙方承担“保证责任”概念模糊。
二、新合同第七条新加两条:
1、在本合同约定的托管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随时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他人,乙方转让的,应当通知甲方和丙方。
2、因重大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战争、疾病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商停业、关停等影响乙方经营,乙方不能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免除乙方和丙方的所有法律责任,该商铺停业、关停期间的相应租金扣减,不再向甲方履行。老合同没有此两项内容。
三、新合同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过程期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決。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老合同:本合同履行过程期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決。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信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5月底,2020年6月1日应返租金的第二批业主陆续接到金凯帝公司的信息,依然是同样的手法。很快第三批业主返租日也即将来临,所有业主都面临同样的要挟,要么换签不合理合同返租金,要么不签合同就无限期拖延返还租金。还有剩下两个阶段的应返租金,如果金凯帝总是这样推诿、要挟,业主们的血汗钱,甚至很多都是终身积蓄,作为弱势群体,只能相信党和政府,相信法律。因此有以下几点诉求:
一、 坚持原合同内容,只变更经销商乙方的名称。
二、 金凯帝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按时足额返还甲方应得的租金。
三、 不管以后乙方,也就是经销商如何变更,丙方的担保责任不便,必须按合同约定予以履行。
四、 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有乙方变更等相关事宜及时告知业主。
恳切陈词,请县主管部门领导予以审查批复,谢谢!
光山金凯帝房全体业主
20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