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A需要装修门市请B找人工作。B请到C工作 打掉两个门市之间的墙体合为一个门市。C一个人施工时墙体意外倒塌身亡。120到场抢救无效死亡、公安局在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把尸体直接拉到了殡仪馆。由于C和A、B都没有劳动合同证明。
1.请问C的家属方大概能得到多少的赔偿?
2对于墙体这个拆墙、安监部门有没有责任?
3.公安局没有通知家属到现实认领尸体,直接拉到了殡仪馆,公安局有没有责任?
4.当地政府对这些雇工有没有责任?
5.B在这案列中有多大责任?
如果起诉、可不可以把安监局和公安局一起告上法庭?
1.请问C的家属方大概能得到多少的赔偿?
2对于墙体这个拆墙、安监部门有没有责任?
3.公安局没有通知家属到现实认领尸体,直接拉到了殡仪馆,公安局有没有责任?
4.当地政府对这些雇工有没有责任?
5.B在这案列中有多大责任?
如果起诉、可不可以把安监局和公安局一起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