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8〕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施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我部拟启动2018年度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在各有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评估论证,我们确定了30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开发承担单位。
现将2018年度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表(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人社厅发〔2018〕26号)要求抓紧启动相关职业技能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认真组织编写,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报我部审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施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我部拟启动2018年度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在各有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评估论证,我们确定了30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开发承担单位。
现将2018年度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表(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人社厅发〔2018〕26号)要求抓紧启动相关职业技能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认真组织编写,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报我部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