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企业运作,就会有税收产生。从增值税来讲,个人独资企业税率和征缴方式与公司没什么不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在所得税方面,有限公司一般以查账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是企业净利润的25%。而个人独资企业则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
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税率适用的是5%-35%:
一般情况下,小微企业建议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这样缴税更少。
很多地方政府或新开发的经济园区为了招商引资,对个人独资企业有很多特殊的优惠政策。(这就是总部经济的意义)所以不管是对大企业还是对股东、自由职业者等高收入人群而言,个人独资企业都是一种很好的税务筹划工具。
以高管为例,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将工资收入转化为原企业与个人工作室之间的业务往来,变成个人工作室所得,就可以合理合法降低个税负担了。
举个例子,假设高管年薪500万元(月薪42万),如果是工资收入的话:
我们通过个税计算器,扣除五险一金后,他适用的是45%这一档个税税率,每月需要缴税17万元左右,一年下来近200多万。假设高管成立了个人独资,一年开票额是500万元,核定征收税率是10%,那么需要缴纳:
① 增值税税金:500÷(1+3%)×3%=14.56万
② 附加税税金:14.56×10%×50%=0.728万
③个人所得税税金:500÷(1+3%)×8%×30%-4.05=7.6万
总税金:14.56+0.728+7.6=22.888万
综合税率:25.798÷500=4.58%
节省税金200-22.888=177.112万
我们通过计算发现,当高管的工资收入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后,个人独资企业税率最高在4.58%左右(注:目前重庆主城区设个人独资企业税率一般都在6.5%以上,纳税金额也在32万元以上),远远小于工资个税的45%,总的税负成本也下降了将近180万!
不管从创业者或高收入人群降低税负压力看,还是从大企业节税角度看,个人独资企业税率都有很大的优势,个人独资企业本身也是一种值得大家合理使用的税务筹划工具!
目前我们园区政府发展总部经济带动当地经济快速增长,区领导高度关注对中小型企业的政策优惠倾向,一贯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税务下调至4.86%以下,入驻实体企业还有许多项目政策奖补!
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税率适用的是5%-35%:
一般情况下,小微企业建议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这样缴税更少。
很多地方政府或新开发的经济园区为了招商引资,对个人独资企业有很多特殊的优惠政策。(这就是总部经济的意义)所以不管是对大企业还是对股东、自由职业者等高收入人群而言,个人独资企业都是一种很好的税务筹划工具。
以高管为例,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将工资收入转化为原企业与个人工作室之间的业务往来,变成个人工作室所得,就可以合理合法降低个税负担了。
举个例子,假设高管年薪500万元(月薪42万),如果是工资收入的话:
我们通过个税计算器,扣除五险一金后,他适用的是45%这一档个税税率,每月需要缴税17万元左右,一年下来近200多万。假设高管成立了个人独资,一年开票额是500万元,核定征收税率是10%,那么需要缴纳:
① 增值税税金:500÷(1+3%)×3%=14.56万
② 附加税税金:14.56×10%×50%=0.728万
③个人所得税税金:500÷(1+3%)×8%×30%-4.05=7.6万
总税金:14.56+0.728+7.6=22.888万
综合税率:25.798÷500=4.58%
节省税金200-22.888=177.112万
我们通过计算发现,当高管的工资收入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后,个人独资企业税率最高在4.58%左右(注:目前重庆主城区设个人独资企业税率一般都在6.5%以上,纳税金额也在32万元以上),远远小于工资个税的45%,总的税负成本也下降了将近180万!
不管从创业者或高收入人群降低税负压力看,还是从大企业节税角度看,个人独资企业税率都有很大的优势,个人独资企业本身也是一种值得大家合理使用的税务筹划工具!
目前我们园区政府发展总部经济带动当地经济快速增长,区领导高度关注对中小型企业的政策优惠倾向,一贯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税务下调至4.86%以下,入驻实体企业还有许多项目政策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