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吧 关注:245,081贴子:1,312,409
  • 1回复贴,共1
解焦氏易林乾之讼
讼。龙马上山,绝无水泉。喉焦唇干,舌不能言。
《焦氏易林注》:干为龙马、为山,在上,坎在下而中为火、为日,故水泉绝。兑为喉舌、为唇,乃兑覆而与火邻,故焦渴不能言。
自解:本卦上卦乾为龙马,而乾在下又为山,所以说龙马上山。
而下卦变坎,坎为水,二至四爻是离,离为火。动爻在坎卦之中离卦之下,水火不相射,所以说绝无水泉。
兑为口为喉为舌为唇,三至五爻是一个巽卦,是反兑的形象。而动爻在离卦之中,在兑卦之初,正是喉头焦渴之象!所以说焦渴唇干,舌不能言!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04-28 22:28回复
    (而下卦变坎,坎为水,二至四爻是离,离为火。动爻在坎卦之中离卦之下,水火不相射,所以说绝无水泉。)
    《既济》《未济》中,水火咋就没不相射呢?又是渡河又是濡尾的。如果互离灭水,那么是不是互坎可以灭火?很显然,解释与结论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兑为口为喉为舌为唇,三至五爻是一个巽卦,是反兑的形象。而动爻在离卦之中,在兑卦之初,正是喉头焦渴之象!所以说焦渴唇干,舌不能言!)
    好好的巽卦不用,偏偏要从反兑上取象,原因何在?《乾之讼》,按尚秉和的解法,共有乾、坎、离、巽四个经卦之象。这四个卦,还不够取象的?


    IP属地:辽宁2楼2019-04-29 08: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