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不少人在讨论咋个弄HYP,但我不得不说HYP老投行了,公司法的法律框框比贴吧头任何一个人都玩的转。不晓得你们讨论这个有啥子意义,要能动他的话,以他的人品早就被弄了,为啥子一直能全身而退,人家背后是有专业律师团队跟财税专家,你们以为那些人的高薪是白拿的哇。别说省上来动他,省上有没有必要为一个俱乐部一个商人来整那么大阵仗嘛,除非是省上下决心派企业收购,即便收购也都是先说钱,谈不拢再说其他手法。所以说,事情没得那么简单,要那么简单的话还需要公检法来爪子,要那么简单的话还需要贴吧这种吐槽的地方来爪子?
再一点,从球迷角度来看,hyp也确实就是个锤子。但换着是你来当老板的话,我相信你一样也会这样做,不排除会的更狠。这个事情,还是看省上咋个协调安排。上面下决心了,啥子无赖疮子都能拿下,啥子问题都能解决。上面下不了决心的话,就还是这样慢慢拖起,最终灰飞烟灭。静观其变嘛,既然再说托管了,就先把第一步走好,再看下一步哪个来接盘谈价格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