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楼主的这段话,说出了我自己的感受。说个具体的例子,那时的我在回家后,总是把自己卧室的门打开一多半,然后搬个小凳坐在门后,这样的话,父母回来后无需碰那个门就能直接看到屋里,不碰门就不会发现我,我就能得到片刻的安逸,,,,,,但当时的我没有勇气自杀,只是一心一意想着出家,后来在母亲的百般辱骂下,我嫁了人,嫁了一个很穷的家庭,目的只是为了离开原生家庭,与爱情无关,后来这个婚姻自然也是破裂了。直到现在,我都不能摆脱困境,因为父母还在,我必须努力地笑着去尽孝,我一辈子都毁了,可是还要强颜欢笑......没有这种经历 人,可能会说,你可以这样或那样,可是不管我怎么样,即使离开到天边,也永远是这对父母的孩子。刚听到吴谢宇案的时候,并不了解他的生活背景,但却有种莫名的同情和亲切,有段时间甚至为此案钻了牛角尖,跟着了魔一样,现在也仍然是非常痛心。我并不是为吴谢宇开脱,他是重罪,谁都开脱不了,只有法律能决定他的去留,所以我求法律看在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份上,能网开一面,给这个孩子一条活路。当然,对法律而言,我个人的乞求微不足道,但这是我的真心。